重點是...繼承到的根本就是債務....不是遺產...
真的案在心裡口難開
就算是要拋棄繼承...都來不及了
(以前是人死後2個月內需辦理....現在改成知悉繼承後3個月內辦理...造福不少人)
有人能接受在公司上班時
被主管約談...(主管還以為我在外面亂借錢咧)
說法院行文來要扣你三分之一的所得
我想這種說不出的苦...要親身感受到...才能體會吧
所以...如果民法通過...以後改為限定繼承...
那真的會幫了很多無辜的小朋友...
(尤其是繼承到負債的私生子...多的嚇人
)節省技安必 wrote:
另一個觀點,
我辛苦了大半輩子累積的一些積蓄,
可以用來養老或是養育下一代,
讓我子女能過好一點的生活,
立據借給了朋友,
結果錢要不回來,
對方的繼承人不認帳,
難道要我下半輩子喝西北風嗎?
對我的子女公平嗎?
主題:父債子不用還 真的公平嗎? =>不公平
延伸:子不還父債,對債權人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