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in-Ci wrote:太好了...這種事最好再多發生個幾件讓條子再也不敢來硬的以後要是違規,大家直接落跑就沒事了阿 我也是這麼想的,現在警察只對槍枝、毒品有興趣,死人也盡量以自殺或意外結案,今天發生這種事情,殺人放火、姦淫擄掠,此時不幹待何時?fdf0601 wrote:居然一堆人支持闖紅燈...(恕刪) 因為我們不會闖紅燈,更不會跑給警察追!
huangyi wrote:最好是劇情如你所述如果是的話為什麼不把他扭受警察局咧?如果你是執法人員這樣不是剛好當現行犯逮捕嗎?怎麼還縱放人犯讓他跑回家哭訴? 因為我的判斷是"先下手為強"難道我就一定要先被k之後才能有所作為?如果他先用安全帽k我 我當然可以叫警察以現行犯逮捕並帶回警局可是我先下手了 所以他就乖乖呆在那讓我訓誡 我訓誡完就放他回家了以上就是我的判斷錯誤啊 我如果跟他賭一把就算被他k也沒關係也不會搞的現在這樣了
4gaypau01 wrote:我知道了 以後就算...(恕刪) 如果一個基層警察連使用武力的流程都不知道,那相關首長應該好好檢討一下吧。再說打到別人一身是血算是"訓誡"嗎?而且打完就人就各自回家?那警察局應該可以拆掉了吧,反正警察在外面打完就好喇,用不著"扭送警局"了~這些難道都沒有正確的處理流程?如果基層員警的素質都是如此,長官還真的該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