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m2604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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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問些有些白自的問題,我想問的是,如果有人右腎不舒服,看醫生時因醫生太累太忙,寫成左腎有問題,需要摘除,而手術也把健康的左腎摘除了
一. 病歷如果是寫大家都看得懂的文字,而病人也看過,是否可以減少這類事情的發生?
二. 手術時不是要簽同意書(我沒看過,看電視知道的,不對請指正。),請問同意書上有沒有寫要開刀的部分….等,如果有是用中文或英文?病人的意識清楚,至少自己痛的是那一部分應該知道,如果因為看不懂英文而簽了同意書,醫院是否可以用病人已簽同意書來推卸責任?用中文是否能減少這種誤診而開刀的例子出現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19/4/1nbxe.html
三. 有人說不懂可以問醫生,但現在醫生看診的時間少的可憐,資訊發達的社會,有的病人會上網、看書查資料,有疑問多問二句,就被回是我醫生還是你醫生,我同事曾碰過這種事,不否認大部分的醫生有醫德,但不耐煩的醫生不見得沒有,所以自求多福?
四. 雖然台灣在外文翻中文這部分,一直是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只要看報紙新出現的政治人物,每家的譯名都不一樣就知道,藥品、病名的中文化,這要靠政府、醫界共同制定標準譯名,不開始做永遠不可能會好,憑藉著台灣頂尖人才的專業,應該不難才是,至於中文太難寫、字太多…等,現在醫院看診很多是電腦連線,請程式設計師規劃設計,不會很難吧。
手術同意書內容是中文. 要讓病人簽名的東西都是中文.
醫生比病人更怕病人看不懂內容, 拿英文的東西給病人簽根本就沒用, 中文的法官都不見得會採用了, 更別說英文的.
專有名詞中文化沒那麼簡單, 前面已經有人提 DNA 了. 任何藥名中文化之後都會長得不像話
最簡單的 NSAIDs, 六個字母, 翻成中文是"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類". 我打 NSAIDs 不用一秒, 但是打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類要一分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