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硬幣付款事件---個人感想

四葉幸運草 wrote:
沒什麼啦只有想問有沒...(恕刪)


除非他願意囉,等他上線我可以問問看~
這到底是什麼鬼東西...

這社會到底怎麼了~

奧客到這個地步還敢把影片PO上網~

被多少鄉民痛罵後也不覺得本身有問題~



還有...那個女的聲音真的很難聽!
怎麼看都覺得需要保護的是那個服務生
你們如此般的氣勢
很慶幸我只是跟著鄉民們看熱鬧而已

至於你們的消費糾紛警察也管不著吧
他們不是詐欺.也沒有押人去領錢
跟刑事案件一點邊也沾不上
頂多就像鄰居跟你借醬油不還一般的小事罷了
那警察還算有耐心了
要你們和解
不然告上去也只是浪費資源罷了

要是你花了30買一本如來神掌
卻發現標簽下面寫售價:10元
這樣也要找警察???
還是乖乖的找消保會吧
他們絕對很樂意幫你討回20元的
trypt wrote:
這個我真的不是很了耶...(恕刪)


警方沒有理由和義務偏袒任何一方,只負責記錄和見證,OK?

警方處理事情必須站在中立的立場,你們的事件充其量就是結帳糾紛,
事情要你們自己和店家談,銀貨兩訖之後事件就結束,
警方只是很倒楣被你們拖下水當見證人,有什麼義務要幫你們說話?

消費方是EQ零蛋用硬幣找碴,店家則是連依法不得拒收國有貨幣都不懂,
在我看來唯一的被害者只有警方,還得浪費時間精力看你們耍猴戲。

更不用說你們之中還有人的言行有可能觸犯「公然侮辱罪」,
警察好修養,才沒用這一條把那傢伙送辦,
如果被送辦,呵,好笑了,證據還是你們自己錄的咧。

店家結錯帳,可以要求更正,
店家不承認結錯帳,可以一一核對結算證明後向消保官申訴,
用硬幣找碴最後鬧上警局,是幼稚無比又浪費公共資源的行為。

就算事情送去消保官那裡,
消保官也只會檢視消費契約來釐清責任,不會因為你們是消費者就偏袒你們,
法治國家一切依法行事,沒有哪一種身分應該得到特別的待遇。

我比較好奇的是....

嘴炮界的大老們怎麼都沒出來說說話啊?
trypt wrote:
不是呀,那不然你覺得...(恕刪)


你自己看得開就好了啦~

其實挖你個資的不是m01上的鄉民

比較變態和恐怖的是ptt的就是......



那邊挖個資挖得比較誇張就是.................^ ^


很多連結都轉貼自ptt~
trypt wrote:
對不起我爸媽就言重了...(恕刪)

遠離這種朋友可以省下很多麻煩= ="
你可以鐵齒XD

畢竟我們不再現場又怎知道你是睡著的那一位還是........?
XD
childk ΘςΘ wrote:
是沒錯啦~1元就具備...(恕刪)


阿我不是說了~法上是站的住腳~但是這麼做在情理上並不厚道~

你有本事拿一圓去買房子也可以啊~~

きょうから俺は!!!
LIZZY_HSU wrote:
阿我不是說了~法上是...(恕刪)


站個位子繼續觀察
why so serious?
顆顆那警察看到新聞一定很爽吧~


不是要告到警政署??!!


現在你們被好幾台新聞台砲轟~


還有廣大的網友群鞭~


01不用看ptt更是鞭更大~


我想那警察依定爽的很~

心想:你們不是很秋條~怎麼現在不告了~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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