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自己吃鴨血燙傷 還能告人喔?

鴉~~鴉~

我打太快了

抱歉 已修正!!!
ⓦⓘⓛⓛ
再補充一個
美國曾有個新聞節目探討生活中有哪些好笑荒謬的警告注意事項
其中一個是關於洗衣機, 告誡顧客不能跳進洗衣槽以免造成傷害云云
追根究底是廠商被搞怕了, 事先防範無知(或無恥)的人以因此受傷為由提告

在告贏對方索賠鉅款的誘因下
什麼事都有人幹得出來
tim901 wrote:
說一句實話
如果類似的案件發生在美國
業主可是會被判賠巨款...(恕刪)


許多大大都常說 "美國會怎樣怎樣..."
我很想問一句: "您確定嗎???"

美國也有類似火鍋的食物 (更別提日裔華裔開的火鍋店了..),
我常看到有人燙到, 更沒看過什麼警示標語...
為什麼呢??? 以 Fondue 來舉例好了...
要嘛是熱油, 要嘛是熱起司, 吃的人都知道是燙的...
而吃燙的東西就是要小心慢慢吃...
我可沒聽說過自己吃東西燙到還敢怪店家的事情發生...

另外, 那些小偷躲車庫或是老太太微波貓之類的事情都是 "謠言"!!!
美國人就算鄉愿, 也不是全都是白癡!!!
美國..律師有一種打官司的方式是...
不收你的錢...勝訴的話..收賠償金的幾成...
所以啊....啥都能告...



台灣的律師不能用這種方式收費...
有公定牌價...遞狀多少..開庭多少....
賺的是兼差當法律顧問的顧問費....
靠打官司賺不了多少啦..
除非很有名生意好..可以請一些小律師幫你跑件

消費者最大!

嫖妓染病是否也能提告?
不行,因為是你未帶套,作好自我防護
同理,所以被燙傷......活該!
吃熱的食物本來就要小心
連小朋友吃熱食
都懂得要吹吹 以免燙傷

不過
吃火鍋不就是要吃熱
要享受熱燙的口感
至於燙傷
這真的是個人吃的技巧知識技術問題
煮火鍋的湯底有不熱的湯底嗎?

以後賣吃的商家
都要註明

已下你正要進行吃的行為動作
請小心不要讓食物傷害到自己


粉快的政府就會推行
火鍋一級吃證照

不然不可以去火鍋店吃火鍋
還有火鍋二級吃證照

看樣子鴨血應該屬於
火鍋八級吃證照才對




如影隨行 wrote:
+1沒錯.而且重點是...(恕刪)


沒要求索賠??
那就是沒要店家付出任何金錢與其他目的物, 何來捐給其他機關團體??
此以證明,這醫生根本是 "是非不分" !!
我只想知道那一個

眼科醫生

崔華翰

他的診所是在哪裡
chang578 wrote:
我只想知道那一個眼科...(恕刪)


網路上有人推薦~

高登眼科診所 崔華翰2649-3939
汐止市大同路2段302號1-2樓

這裡有照片
整個冬天在那吃火鍋吃鴨血的人那麼多,就只有他被燙到!!還能扯是不新鮮的關係??
這麼大的人了不害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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