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看到新聞受害者那種傷心的樣子,一方面不只心酸,也很熱血..(血壓快200)
但是看到所謂人權團體的言論時,血壓直逼1000大關。
從小老師有教過,"畜牲"和"禽獸"是沒有人權的,只有人才有人權。
真正需要人權團體的時候,他們在哪?
以下舉例來說:
1.前不久中和"警察"VS"檳榔西施"。
2.最近的國道3號道走山受害者。
3.很久前小女孩被歹徒以竹子插下體,導致消化器官等大部分切除,以致營養無法正常吸收,過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最後還是走了,嫌疑犯最後罪證不足。
.
.
.
.
好多好多,我都舉不完例子,這些人權團體在哪呢?這些事件中我都沒看過相關團體出現!
有啦!廢除死刑這種議題就會出來衝版面了,SO WHAT!讓我更反感而已。
將心比心吧..發這篇根本是討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