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治朗該不該跟鄭大為道歉?!

一些人講專業
要尊重專業

可是大家為何都不相信專業

因為很多專業都講一些連基本常識都沒辦法
通過考驗的東西
用他們的專業當成是私心的工具
所以一般的人根本就沒辦法相信他們

一件事
兩個專家可說出兩套完全不同的東西

美國的法庭常出現所謂的"專家證人"
最後都是誰有錢,誰請的起一流的專家證人
誰勝訴

台灣更是如此
如果專家們不尊重自己
昧著良心
那就不要怪社會不尊重你們
同意snowslover的說法與goodversion的看法,這才是重點!

至於那些死要扣上"不愛國"大帽子的人,反正你們長久以來被教化成這種腦筋了,也不能再求什麼改變!

還有那些自以為是的"專業"人士,原來你們比現場那麼多不同國籍的裁判還要厲害,你們是最專業嘴砲吧~~~

snowslover wrote:
不曉得各位有沒有發現,鄭先生被處罰,沒有因為是他判決的問題,是因為輿論和他身為裁判發言不當,所以才被處罰。
這次的處罰這麼重,也是因為社會輿論的關係,他是本次比賽第二位受害者。...(恕刪)
superscreen wrote:
您還是認為說33ms...(恕刪)


既然對您而言,
這件事只有一種"可能",
不"可能"有其他"可能",
小弟無幸親臨現場,
又無法體會電視轉播科技之玄妙,
亦無法體感我國選手痛徹心扉之感受。
無以與貴兄台進一步探究,
就此打住。

唉.....小弟受教了。
跆拳道的規則我不懂,
我尊重鄭裁判的判決!!
他說得分就得分~
橄欖球一個裁判我都認了,
還會不認跆拳道的四個裁判?

但是他在國際場合說臺灣代表隊的發言是個shame
光是這一點,我就覺得判三年停權,
剛好而已!!
大燕麥片吃起來都黏黏稠稠、沒有味道:(
ytlin6688 wrote:
既然對您而言,這件事...(恕刪)


什麼事情都有可能
可是要能兜的攏
不能違反基本邏輯

不能說
很明白的指出其錯誤
還可以繼續凹下去

共勉之
我記得是回台北後記者問時的回應,而不是現場說的。

每個比賽的抗議都有規則,不是場外喊喊就可以的。

換作是你,如果有人質疑你的判決,而你卻不認為你判錯,你會不生氣嗎?

鄭大為錯就錯在講話太露骨不知道修飾,給了跆協內部不爽他的那群人一個大好機會!

scrumhalf wrote:
跆拳道的規則我不懂,...(恕刪)
jj86 wrote:
同意snowslov...(恕刪)


你又何嘗不是等於扣別人"愛國"的帽子
一些人又何嘗不是扣別人"反韓"的帽子

拿事實來講吧?
扣帽子是沒幫助的

一些人想翻案
最大的理由是因為當初的很多證據
已經被淹沒在網路的世界中了
不知道誰還保有定格的畫面
lwp7737 wrote:
似乎是


似乎是而已就要道歉,那全世界一大堆人要道歉了

等確定再來道歉也不遲......

你也似乎欠曾先生一個道歉
我要當個毫笅孩!!
老調重彈了~
其實台灣的運動環境是畸型的..曾志朗為選手發聲哪有錯~不管任何運動都一樣~不管裁判有沒有誤判..只要是有危害選手權利的判決~為什麼不能抗議..??

至於鄭大為我只說在台灣當裁判本來就是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不管什麼運動都一樣~至於那些什麼狗屁協會都是屁~在我而言~最沒資格說話的就是協會~國內打教練打選手...國外呢??連隻鳥都不敢打..~~
豁達的人生..才是人生..
事實就是,我們都沒有裁判資格,所以對於這場極度爭議比賽的任何判定,都不是專業。

對於非專業領域,鄭大為批評曾XX,算他白目不識相。

至於停權三年,跆協也是趁機做掉他而已。為何會被趁機做掉,你看他說話都這麼直接,得罪的人還會少嗎?

superscreen wrote:
你又何嘗不是等於扣別...(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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