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情理法", 感覺上在台灣大家看一件事情, 比較著重在"合不合理".如果覺得不合理, 即使法律規定如此也會被批到不行...但在美國, 如版上有人所言, 就是愛興訟, 一堆律師會幫你把不合理的事告到贏.不過, 這也凸顯出美國是一個講法治的國家.惡法亦法, 不管合不合情理, 在還沒修法之前, 誰也不能無視法律的存在.
http://tw.nextmedia.com/animation/index/video_artid/32639056/video_issueid/20100706/sec_id/5剛在動新聞看的明明就是 母親帶個孩子走到那可以看看那影片
tim901 wrote:看來是母親的問題,作賊喊捉賊牽著小孩走路,大人必須讓小孩走在比較安全的一邊 看了動新聞感覺上像是媽媽擠壓到那名小孩而導致撞到那鍋熱湯??有時覺得啦~有些老母....給人的感覺是家裡歸他管家外~社會大眾管家外發生的任何事...老母和小孩通通沒有錯以前也發表一篇在小學慢跑的抱怨文...去小學操場跑步就會知道有些小孩是非常討人厭的
對我昨天看完電視的影片後我也覺的是那個媽媽沒注意到小孩走到他左後方然後推擠到她自己的小孩才會造成小孩去撞到那鍋糖水的(那鍋糖水最後是以大概45度的角度傾斜而已,並沒有整個翻倒)因此~~最大的責任是小孩的媽媽自己店家肯負責應該算很有良心了(還好店家有保險,要不就要倒囉)
nelsonliu0323 wrote:對我昨天看完電視的影...(恕刪) 今天早上看到中天新聞的電視片段後的確應該是小朋友的媽媽撞倒小朋友後...小朋友重心不穩去撞到糖水那是因為在店裡如果今天在路上那媽媽可是索賠無門啊
媽媽:請法官還給人民一個公道,今天我在店家內受傷,店家卻對我不理不睬,還打電話恐嚇我、找人跟蹤我讓我身心疲累,現在工作也沒了,還要定期回精神科看診,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孩子,我生活不下去老公也快要跟我離婚了,請法官主持公道.....................(跪地痛哭、昏厥抽蓄)法官:好強的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