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放腿被機長罵get out 不堪受辱?

板橋艾力克斯 wrote:
這個歐巴桑還真是...
尤其想在台灣告機長公然侮辱. 人家是新加坡的飛機耶,
要告也去新加坡告. 台灣的法律跟本管不到那個機長~ 去!!.....(恕刪)


更正一下,這種情形,台灣法律是管得到的,理由很簡單,因為這些法律事實(行為人、行為事實)都還發生在台灣的領土(領空),當然要受台灣法律管轄主權的管轄,出了公海(領空)才有依據航空器所屬國家法律主權管轄的問題。
別說龍 wrote:
世界上所有法律都是屬地主義,就是案發地點的法院才有司法管轄權,只是他已經出關我不清楚桃園地檢署有無管轄權。

我記得飛機和船舶都算領土的延伸,
也因此才有在新加坡試圖引導王又曾進入國藉航空機艙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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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以樓上kan38兄的說法較為完整.
若照規矩來 wrote:
新航機師走的是中正機場二十多年都沒有開放的跑道.


不完全是, 維修跑道本來就應該封閉, 但該跑道沒有封閉!

而且起飛本來就需要機場許可才能起飛, 跑道是機場確認並通知起飛的.
要說完全是新航的責任也說不過去.
雖然新航的危機處理很差 (因為沒出過事)

真的要說的話, 那是台灣人都在很克難的環境中生活,
在有規矩的地方生活的人, 很習慣生活中有一堆防呆措施.
防呆這種東西在台灣是沒有的.
啥都要法令啊?

有沒有法令規定...."飛航中不得開啟逃生門"

不曉得逃生門有沒有壞...幫忙測試一下.....
Ailio wrote:
其實我覺得機長出面也...(恕刪)



+1

機長︰你不下是吧,你真的不下! 好! 我下!
wihan wrote:
我記得飛機和船舶都算領土的延伸,
也因此才有在新加坡試圖引導王又曾進入國藉航空機艙的新聞....(恕刪)


的確,根據屬地主義,航空器和船舶都視為國籍領土的延伸(此點通常只有在公海或公海領空上有實質意義),但如果a國航空器和船舶仍處於b國領土(空)範圍內時,我們可以說,此時a國的法律管轄權和b國的法律管轄權產生了競合(就是相互競爭)的關係。當然,這時候就要看誰(a國或b國)有能力遂行直接的法律管轄權,也就是誰(b國)能當場實質控制這台a國航空器或船舶,誰就擁有對它的法律管轄主權。這裡並不是說a國就沒有法律管轄主權,而是現實上a國難以(在b國領土領空上)主張和遂行。

王又噌的問題亦是如此,並不是新加坡政府將王又噌送進停在樟宜機場的台灣中華航空後,新加坡就沒有了對王又增(以及中華航空)的法律管轄權,新加坡政府仍然有完整的法律管轄主權,只是他們故意選擇了送走王又增的作法而已,有點類似驅逐出境的作法。
根據規定好像不得帶超過一萬元美金現鈔(或等值現金)

差不多三十多萬台幣

飛機上有的人趕著談生意 說不定被這一拖延 連飛都不用飛 因為遲到生意不見了

全機的生意加起來上千萬上億元 光飛機油料空轉 就不知道要多少錢 請問這婦人如何賠償??

該機旅客可以考慮求償嗎?[

每年出差飛來飛去 遇過 許多國家的人 都有這樣被要求包包放前座下方的案例

卻沒看過這樣如此蠢婦死不放包包 .... 也看過有的婦人連愛馬仕的包都直接丟地上(雖然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
聽了一下這DV(好笑的是這DV還是這歐巴桑自己拍的)
這機長明明就說GET OFF,這歐巴桑怎一直說GET OUT 新聞播報員也跟這歐巴桑一起說GET OUT
機長明明說Get off my airplane 是這歐巴桑自己一直說get out get out的
這歐巴桑不錄影搞不好還會有人信
結果自己錄的東西打自己嘴巴
包包放前座底下或是放在上方行李櫃, 應該是避免飛機起飛/降落或是遇到亂流時, 包包沒拿好會在機艙內四處亂飛吧.

昨天搭乘中國國際航空回上海, 飛機剛落地, 就一堆人急著打開手機, 不知道在趕什麼....明明廣播都說等飛機停妥再開機, 有那麼趕嗎?
其實JETSTAR處理的不好
不應該推到90分鐘
應問全機乘客的行程都被延誤了
如果要轉機,因時間不夠眼看飛機飛走,責任要算誰
如果飛機還要轉飛其他地區那調度上也會出問題
馬來西亞機場也一定有一對人在罵飛機de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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