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勞基法也是裝飾用的~? (文長慎入)

特務羊毛 wrote:
我不知道發在這個版妥...(恕刪)


法律不會保護讓自己權利睡著了人

如果你想討回來

可於網路上尋找勞工團體尋求幫助

當然,你要知道,錢拿回來你老婆可能也待不下去了

如有相關問題,可向我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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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人說勞工局沒用,只說對了一半

勞工局只能針對法條給予雇主行政罰
但是無法要求雇主將積欠的部分付清給勞工,是因為勞工局沒有代位求償權,所以只能協調,也因此雇主多半不理睬,繳完罰款就沒事了
因此只能走法院,但法院對勞動知識看法不一,你遇到懂勞工法的法官,法官就會幫你,你如果遇到民法的法官,那就慘了,因為他根本不懂什麼是勞工法的真正意涵
也因此今年五月一號新修正的勞動三法,其一的勞資爭議處理法裡加入了裁決制度,但該裁決制度的使用要件為:雇主對工會會員行使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其效率及水準能大大保護勞動者)
還是建議各位加入工會,有問題工會出頭就好

當然,你要加對工會
可不要加入職業工會!!!
每次看到這種文章
說句不客氣的
不喜歡就不要待麼

通常是當事人不坑聲
都第三者在那邊喊燒(反正撕破臉難看又不是自己)
再講句不客氣的
有本事就自己就努力賺不要讓老婆那麼辛苦

現在一些新世代的人
也不問自己付出什麼
對於自己的"權益"倒是蠻在乎的
再講句不客氣的
現在爛草莓真的很多

ps.以上是近來在職場上有感而發,非針對發文者夫妻當事人

比強 wrote:
每次看到這種文章說句...(恕刪)


笑死人

如果法律沒訂,誰會在這麼喊阿

法律訂了卻不遵守,到底是誰的問題?

比強 wrote:
每次看到這種文章
說句不客氣的
不喜歡就不要待麼

通常是當事人不坑聲
都第三者在那邊喊燒(反正撕破臉難看又不是自己)
再講句不客氣的
有本事就自己就努力賺不要讓老婆那麼辛苦

現在一些新世代的人
也不問自己付出什麼
對於自己的"權益"倒是蠻在乎的
再講句不客氣的
現在爛草莓真的很多
...(恕刪)


本來我是不打算回應想讓這篇文自然沉底
但是你這種言論讓我感覺很受傷...

看樣子您天生命好...沒經歷過為五斗米折腰的日子
想必 [一仙五角逼死英雄好漢] 的情況你也無法感同身受
您能做到 [不喜歡就不要待]、[老子不幹最大] 的豪邁與帥氣~自在灑脫
但是您有沒有想過別人作不作得到~?

小弟與賤內加起來一個月不到五萬的總收入一共要養活四個大人兩個小孩外加一棟房子
幾乎每個月都是月光族...每到月底存款幾乎都見底
如果我老婆說不幹就不幹~月收入金額當場剩下兩萬七不到
扣掉房貸一萬塊~一家子口六個人一萬七千元要過整整一個月
小的還小~奶粉尿布錢省不掉
老的無力工作~只能在家幫忙帶小孩
人要吃飯~車要吃油~還有一堆雜支要處理
偶爾還會收到中華民國萬萬稅的帳單
如果是您遇到這狀況不知道您會如何處置~?

我身為男子漢一家之主
為生活逼不得已讓老婆出門賺錢已經算是很對不起國家社會民族跟我老婆還有我自己了
我是個觀念很傳統的男人...
在我觀念裡面老婆是不應該出來拋頭露面工作的
老婆是應該在家相夫教子~奉養公婆~洗衣煮飯~灑掃持家的...
會搞到連老婆都被公司欺負~身為她的男人卻無法保護她
我心中可是有種說不出的苦~都已經很想捶心肝了...
對~我是沒本事...學歷不高能力不強外加沒背景沒關係又不會耍嘴皮拍馬屁
只能找到一個月兩萬七的 [責任制] 機械工黑手工作...(月薪兩萬七的責任制、怕了吧~?)
但是我每天也是工作 12 小時左右~
下班回到家累得跟狗一樣也是得幫忙帶小孩讓老人家休息一下
還得處理一些狗屁倒灶、雜如牛毛、莫名其妙的事情
我的良心告訴我說我已經盡力了...
憑什麼你認為我還須要承受 [有本事就自己就努力賺不要讓老婆那麼辛苦] 這種屁話~?
我還不夠努力~?
這句話實在是傷我太深...
還是您認為必須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再另外兼差一份八小時的工作
把每天工作時數增加到 20 小時~每天爆肝只睡四小時才算是對得起國家民族社會與家人~?
把自己早點弄死了剩下孤兒寡母白髮高堂日子該怎麼過下去~?

我為工作付出了些什麼~?...
勞力、心血、生命、熱情、汗水、健康、青春以及很多陪伴家人的時間
結果我得到了什麼~?...
月薪台幣兩萬七、一年14個月薪資、三節禮金、員工旅遊、勞健保、婚喪喜慶津貼
加一加每年總共大概 40 萬左右...
在我的認知裡面
一個人的勞力、心血、生命、熱情、汗水、健康、青春應該不只值這些錢啊...
還是您認為我的命比較不值錢~?

至於爛草苺一說...
這位大哥~我從事的是黑手工作...修理重機械的...
這種黑手工作可是硬得很...不要以為跟修機車一樣輕鬆
需要用手搬的零件很多都有一二十公斤重
有的時候頭上吊車吊著幾百公斤重的零件、而我冒著生命危險在底下鎖螺絲
而且很多時候連電扇都沒得吹...從頭到腳連內褲都是溼透的
這樣的工作我每天要做十二個小時
幾乎每天下班衣服上都能看見一層汗水結晶的鹽...(或許我該去台鹽應徵~?)
你見過表皮覆蓋鹽結晶~而且還這麼硬的草莓嗎~?
這種工作不是草莓族能做的...
你想不想試試~?

為什麼您的論點讓我感覺像是個單身的中小企業老闆會說的話...
馬中出赤兔 人中出拉拉
說真的,要告真的要有心理準備回家吃自己。就算老闆不砍你,你也會被同儕異樣的眼光殺死。

我不知道當提告時,是否要具名。也許很多網友說自己的權益要去爭取,但是,政府到底提供了什麼?

當然不奢望政府要主動稽查,這個太天方夜譚了,也沒有這麼多人力。

但是,政府至少可以多做些宣傳,這個錢沒有多少吧!讓員工告不法業主是種合理且正常的手段,想辦法去建立這種風氣。

沒有人想當出頭鳥,因為出頭鳥只有一個,大部分都是第一個死。但是一群人奮勇殺敵,讓資方感受到無比壓力,才是正途啊!

說誇張點,只要業主違反勞基法且證據確鑿,經過三審定讞抓去槍斃,看有多少業主敢拿生命去開玩笑。

現今行政罰則能夠有多少效益?唉~~~

突然想到,之前不就是有個新聞,說職訓局竟然開那種企業如何規避勞基法還是什麼法的課程,看到就覺得好想流眼淚,政府的動作是什麼?頂多罵罵把課程關起來道個欠就結束,感覺政府是否要學老莊哲學的無為而治嗎?

要建立風氣,應該是政府的責任,任何的法律或是罰則都是有一定的漏洞。但是現在的政府到底為我們這些升斗小民做了些什麼?人民真的感受不到啊~~~

烏鴉2636 wrote:
你寫得很詳盡你知道嗎...(恕刪)


不知道你所舉的sogo 新光等百貨公司也這樣的說法 是從何得知呢?
是薪資? 還是休假天數或方式? 又或者是換算的加班時薪?

aquaaqua wrote:
備份先~講得這麼滿,...(恕刪)



是的 我本來也曾這麼天真想過
後來身邊有朋友試了一次 回來告訴我
X的 什麼勞萎會...

小.J wrote:
每次看到某些回應真不...(恕刪)



我笑了~
難怪人家說 換個位置就換個腦袋
這話不限政治 職位 身份都可適用~

所以說 你有遇過你所說的爛員工 但也沒因此倒閉啊!
那怎會舉出在2100常看到的資方爛理由

因為要正常遵守XX勞基法 所以會造成公司經營不了
必須移到國外 在2100看資方最常這樣說

我想王品集團對員工分紅應該也算小有名氣
也沒看他們經營越來越小規模 股票好像還上市了是不是啊
不只是雇主和員工之間,整個社會都是一樣,當人情義理道德都崩壞不再存在之後,法律就是最後一道界線.

當法律都可以被取笑,被無視的時候,還有什麼是應該遵守的?

就算是lover最後還是會over就算要fuck起初也要有fu就算是believe中間還是有個lie
笨笨瞳 wrote:
是的 我本來也曾這麼天真想過
後來身邊有朋友試了一次 回來告訴我
X的 什麼勞萎會

你何不把事情經過詳細講出來讓大家評評理,有證據更好,
很多人以為政府無所不能,只要政府『主動』出面一定能怎樣又怎樣,
但事實上就像前面有人說的一樣,勞委會連代求償權都沒有,
這時候可能又會有人講怎麼可能,政客公務員只是想偷懶,
但這麼想的人跟認為政府該無所不能的人都是對民主嚴重缺乏正確的認知,
民主政府的設計本來就是把權力分散一部份到全體人民,
然後對首長和公務人員的權限設計了層層卡關以防止濫權侵害人民,
但這樣的設計卻造成了一個必然的現象---政府效能低落和在很多情形下無法主動替人民爭取權益,
這是兩權相害取其輕的結果,
你今天如果為了讓政府主動替你討公道到你滿意,
你勢必要賦予政府相當大的權利去執行,有時甚至到了需要侵犯他人的權益的地步,
而反過來說,一但你賦予政府這些過大的權利,哪天被拿來侵犯你的權益也不奇怪,
但是今天大多數的台灣人沒有這種認知,
心心念念就是要政府幫他們討公道才會滿意,
所以你朋友的情況有可能是:
1. 他的確碰到了不良官員---請他勇於舉發,不要讓這種人繼續殘害他人。
2. 現實與他想像的全能政府不同,所以口出惡言---請他多了解民主政治。
3. 實際上是他自己的問題,勞委會當然無法幫他,所以口出惡言---請他熟讀相關法律知識。
而且很多人在轉述這種事給他人時,會把他不利的條件選擇性隱瞞不講,
特別是(2)(3)的情形,
當然聽的人就會誤以為是(1),然後就會跟著一起罵政府,
所以才要你把事情經過詳細講出來,
要不然光是那麼簡單的描述實在是無法加強你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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