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外話~+++++++++++++++++++++喔!老天……男版的……洗……x……毎!第一次點進去………,原來佛舞是指這個!台灣……真是……什麼人都有!拿鐵在胃裡翻攪,下次……一定要提醒我……好奇心不要太重……不要亂點!噢!內傷中……
小心不要亂說佛舞的壞話得罪莊圓大師可不是上上法院就可以了事的!!!!莊圓大師:謗佛者死!!!!!!!!!!!!!!!!!!!!!!!!!!!!!!!!!!!!!!!!!!!所以每天我都是用最虔誠的心來看新po的佛舞,再大笑五分鐘然後收工~~~~
workcool wrote:其實這整件事最荒謬之處在於盧教授先前上電視時曾侃侃而談認為受害者也必須負起一定的責任(你半夜不睡覺,活該出門去讓人ooxx?)由此推論出加害者不是那麼十惡不赦也就不要對這些加害者趕盡殺絕 按照盧教授的說法~所有犯罪事件都不會有被害者~只會有「幫助犯」
doubless wrote:網友死了嗎???沒有阿那幹麻原諒這是兩回事...............我想應該是這樣表達吧(恕刪) 那盧映潔的小孩有被先姦後殺再姦再殺嗎沒有吧那他有什權利叫受害者家屬原諒要嘴炮也要有點常識盡講那些不三不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