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叫的野獸 wrote:
反對體罰的主張並不包括反對任何形式的處罰
罰站、罰坐、罰勞作、回家觀察、甚至退學等等都是處罰的一種。
把學生的手掌或屁股打得紅紅腫腫真的會讓學生比較乖嗎?
要搗蛋的學生會因為想到等一下會被老師體罰而停止搗蛋嗎?
罰站好像有規定一天內時間加起來不得超過兩節課,
勞動服務好像也是有限時,
回家觀察應該不適用於台灣現今教育狀況,
退學似乎只有高中以上才有這種機制。
所以我都很認命的讓學生留校輔導當作處罰,
而結果是累死自己,
因為某些家長都把班上當成他們的免費托育班。
有些沒有當老師的人,或是曾經在小時候遇見少數變態體罰的老師的人,
沒有辦法體會碰到不停干擾上課秩序或是不斷發出噪音的孩子的情況,
我曾經請一位學生拿出數學課本,連許好好講了8次,而她甩都不甩我,
她只是不停在位子上唱歌,並故意小聲偷罵旁邊的同學引起紛爭。
那,我該去翻她書包幫她拿出來嗎?
還是別再浪費上課時間,好好幫其他學生上課。
很多很多的情況真的只有遇到才會了解當中的為難。
喵小月 wrote:
很多很多的情況真的只有遇到才會了解當中的為難。
就像文章所說的
拿掉老師的權利,卻保留所有的義務
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
會叫的野獸 wrote:
"處罰"不等於"體罰"
+1
還是認為,可以零體罰,但不可零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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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內人的嫂子的小孩....
今年小一
裝病說謊博同情,課堂喧嘩擾不停
師囑當成耳邊風,能奈我何有媽挺
當小孩出現偏差行為
老師只是口頭勸解,爸媽不聞不問
功課沒寫,怪老師,怪我岳母
只要被告知小孩有做錯事
一律相信小孩口說之詞
萬事無罪推論,"我兒子說沒有阿,別嫁禍給他"
等到東窗事發,兒子牛皮一破,也不打不罵不罰
然後帶去麥當勞玩得爽哈哈
唉
她給老師的評語是:怎麼都不管小孩。
陛下亦宜自謀,以諮諏善道,察納雅言,深追先帝遺詔。臣不勝受恩感激!今當遠離,臨表涕泣,不知所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