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正式邁入全民公敵的時代


打鐵匠 wrote:
電影[全民公敵]的翻...(恕刪)


你可以放上閒聊區喔~~~
另外 大部分都是做得太過分才會有人看不下去po上網路
換個觀點看
大家都知道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還有有錢人
一個人犯法了她認識某某某什麼官員之類的
他可以無罪
那現在
他的事情如果被公布出來了
大家就會盯著他看
法官也不敢亂判
歡迎加入小惡魔聊天室
我覺得發文的有一點道理, 像我們不是有時候會再沒人的地方偶而做個鬼臉, 挖挖鼻孔或是做一些奇怪+瘋狂的動作嗎, 如果剛好被錄起來po到網路上, 那多糗阿.......... 除此之外, 我倒是覺得有拍有保佑, 如果有犯罪行為就有證據囉, 不過最要不得的就是有攝影機但是沒有功能, 只有空機沒有配門號在那邊沒有用.......
小小的錯誤?

你覺得拍一段亂吐口香糖的照片
就可以上新聞版面、政論節目?

要全民火大也是看程度的好嗎?
想紅哪那麼容易啊!

像你這篇文頂多在M01砲一、兩天而已~
想紅去跟神人多討教一下~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打鐵匠 wrote:
台灣,真的病了!...(恕刪)



我想... 台灣生病的只有你 ....
不做違法不道德的事, 有什麼好怕的??
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最內線為"超車車道", 使用完畢(超車後)請回歸非超車車道行駛!!
從前人說:「人在做,天在看」,
現今世界就像這樣,
敢做就不要怕被抓出來指責!
就像高譚市有蝙蝠俠的道理相同,如果國家的正義無法解決那種沒品傢伙,只好用社會公義來解決它了。
再者沒有相當的作為想紅遍網路到讓網友人肉搜尋我想還是有點難度吧。
能具體點說明嗎?


例如你路邊偷尿尿被人搜
還是[ 空格內請自由發揮 ]
人搜還是要看情況的吧
之前倪被爆了一個多月,不是也讓上海慘兮兮嗎?
他好像不是人搜造成的結果。








什麼年代了,難道從頭到尾靠警察?
遇到稍為有錢的就被搓掉了...
我認為要分清楚事件是大事還是小事
假如你在山野間的路旁撒尿,然後被大家放在網路上,這樣有點太誇張了
但是你假如在人家門口撒尿,還尿好幾次
這樣子被放上去也沒什麼不對

看一下最近幾次人肉搜尋

虐待動物,危險駕駛,霸凌,家暴
我認為沒有什麼問題

至於到德性問題的東西
例如捷運霸佔座位,公車不理讓愛心座位
這種就見仁見智了(我認為這種人被人搜也是活該,不知道樓主怎麼看這種小事)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打鐵匠 wrote:
現在台灣人民只要做點比較不規範的事..(恕刪)


像是前天故意擋救護車害死人這種事嗎?
台北/ Steve Lee

mmppeegg wrote:
我覺得你有病!...(恕刪)



小心釣魚文,等下他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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