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寧可當個長命的俗辣
也不要綻放我的生命去給記者撿便宜做業績
2sb37 wrote:
昨天晚上跟女朋友逛夜...(恕刪)
為了你可愛的準丈母娘........只能吞下去~~~
▂▃▅吾之雙足踏出戰火,吾之雙手緊握毀滅,吾名~羅喉~▅▃▂ 【【羅喉要去的地方~神魔難阻~】】
樓主的決定是正確的

強烈建議樓主:女友砍掉重練
我覺得樓主這樣做是對的~

如果一言不合打起來,樓主除非身懷絕技,
不然就算顧得了自己,那顧得了女友嗎?
可以跟女友解釋一下原因.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俗啦罔做,性命愛苟!



你是對的...比我成熟太多...
小弟有數次因太過衝動 沒想後果...
差點讓我身旁的人陷入危險...
(那時後怒氣攻心...沒想過我打不過黑人= =)
你在這時可以回你女友說:【我只是不想讓妳受到無意義的傷害~】



話說回來
小弟本身不太會遇到這種情形,若真的有遇到
也會記下對方的車牌
透過關係查車籍資料(警局或徵信社)
可以由登記的地址或車主資料做相關的查詢
若知道對方的戶籍地,也許可以到當地的戶政事務所調資料

然後˙˙˙˙˙˙(再透過關係給對方教訓?!



還有,我滿好奇是在哪裡遇到、哪個夜市遇到的
也許熟當地的、也都應該會知道當地的角頭或幫派˙˙˙˙˙˙等等等
要問也不太是件難事
若問不到的話,對方就是小混混囉!


而且˙˙˙˙˙˙我猜對方應該是12~18歲之間的人齁~
總覺得是幼稚小姐(三八阿花、破麻)才會有這種行為~


若對方沒幾位男性、大可先尊請女王入車內
然後在拿出車上的鋁棒或掃刀˙˙˙˙˙˙
反正現在一堆猴子表面上很耐打、真的打起來就很容易倒了~
倒了一個、後面也都很容易解決囉!
我聽你在放屁
當然是坐回車上,再到附近用公用電話撥110報警

講明對方機車車號,疑似有不法交易,其餘就讓警察處理吧

哈拉伯 wrote:
我寧可當個長命的俗辣...(恕刪)


對啊!如果自己是記者就可以寫自己被打趴的過程...

話說阿伯最近氣溫回升該換套衣服了吧,

flysmap wrote:
話說阿伯最近氣溫回升該換套衣服了吧,


我要當個徹底的俗辣
雖然你口氣很溫和
可是我不敢跟你回嗆半句
你叫我換我就換

現在我在挖土機上面不方便換
晚上回去我再換
2sb37 wrote:
昨天晚上跟女朋友逛夜...(恕刪)


並不俗啦

女人要罵就給她罵個幾句就算了

現在台灣是歹年冬

逞那種英雄是沒有意義的

人生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向前

能平安的買消夜回家比較要緊
大叔我愛亂碎碎唸^^ 向前邁進是我遺忘已久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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