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看鄭弘儀毒舌~~~

煥仔 wrote:
我還以為是網路謠言,...(恕刪)

我也以為是網路謠言
之前炒的好像南部人人有報看一樣~
後來問問,開店的才有啦

當然囉~支持自由時報的才有免費的可以看


VitesseWu wrote:
塑化劑應該是5月24爆發
5/24批判台中治安
5/25批判江案
5/26批判江案
5/27批判江案
5/30批判江案
5/31批判大埔農地
6/1 批判故宮南院
6/2 槓上苗栗縣長

塑化劑毒害全台灣,算什麼重要事件?

就是這個

我還在等待,我一直以為大話新聞批奸商總是不落人後的說

北七社社長 wrote:
紅姨不敢批評塑化劑。難道馬英九都沒責任嗎?。...(恕刪)


紅姨不敢批評塑化劑,難道馬英九都沒責任嗎?真的沒有責任嗎?來...國棟兄

陽炎級驅逐艦-雪風 wrote:
再回來看看塑化劑事件
1-2000年9月28日 當時執政黨底下的環保署將塑化劑改為第四類
2-黃淑英不分區立委在2009年"強烈反對"將塑化劑列為第一類管制毒物
3-對照美國牛、三聚氰胺事件在野黨的強烈批判,對照現在暴發塑化劑事件,在野黨居然隻字不提?!(恕刪)


4- 2000年扁政府時期衛生署的公告 免除食用香料及複方食品添加物
(以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收載之品目為主原料,
再調配食品原料或其他法定食品添加物而製成之混合調製品)之查驗登記。
Edison

gccg wrote:
法務部次長陳守煌在院會後記者會上直言,依法律不溯既往原則,目前涉案的昱伸與賓漢等公司,只能依舊法追訴處罰。

-------------------------------

鄭或許該批

但執政黨又做了什麼


就法律不溯及既往呀,不然難道你認為可以訂一個新法律去罰過去的行為?

請先了解為什麼要有法律不溯及既往這個原則,因為如果沒有這樣的原則,
人民永遠不知道現在做的事情,會不會在未來的某天,突然被新的法律說
要處罰,生活秩序會處於一個不安定的狀況。比如現在學生訂了餐廳後遲到、
或是爽約沒去,頂多被人說是奧客,但不是違法行為。可是在n年後的某天,
立法院突然制定新法,說訂了餐廳不到要依詐欺罪處罰,而且還溯及既往
起訴,一罪一罰,你認為會有多少人受影響?而且你會一直擔心受怕,
怕現在照規矩做事,未來也不保證不被新法溯及處罰,那還要不要生活?
不要只看到現在昱伸很壞,就認為政府應該要破壞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這樣的事情是民粹的政府會做,但不是一個法制的政府該做。
政府現在把過去阿輝伯以來不敢抓、不敢查,甚至有立委護航堅持不讓列入
毒物的塑化劑問題抓出來,積極追查,也會依現行法令究辦,你認為還應該怎樣?
貼出上述那段話,是認為政府不破壞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就不算做事嗎?

另外,鄭不是或許該批,是應該要批,打著輿論領袖、公正人士的大招牌,
年入近億元,竟然一看到昱伸就龜掉,這種行為不批,還有什麼人該批?
ccbblin wrote:
昱伸用塑化劑3...(恕刪)


別忘了
這樓是想看弘儀發飆
不管是罵哪個政黨
我都沒意見
討論一定有風險, 言論攻防有贏有輸, 申辯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嘴砲者須知)。

陽炎級驅逐艦-雪風 wrote:
連為人民發聲的"基本"都不願做了,還有臉當在野黨????


有啊有啊
來看看今天中廣新聞網的新文:綠:Dday破功 兩首長應下台負責
他們可是很關心誰要下台負責哩
不務正業 wrote:
有啊有啊來看看今天中...(恕刪)



但是絕對不講要處昱伸負責人死刑對吧?

覺緣體末代機 wrote:
別忘了這樓是想看弘儀...(恕刪)

沒錯沒錯~~~~!!
這位大大正題了^^

覺緣體末代機 wrote:
別忘了
這樓是想看弘儀發飆
不管是罵哪個政黨
我都沒意見


是阿 明明DEHP有很多可以發揮的空間

看這幾天2100譙現任、前任政府譙的多爽

但是弘儀這個禮拜的表現實在是跟三聚氰胺時天差地別 到底發生什麼事

他也沒出來說清楚, 只有在新聞挖挖哇有作類似專題而已...

xxangel wrote:
我也以為是網路謠言
之前炒的好像南部人人有報看一樣~
後來問問,開店的才有啦

當然囉~支持自由時報的才有免費的可以看


這個我可以負責的說,我家天天有免費的自由時報可以看!

最初是我大哥只是擔任里上的環保義工,里長在2004年有擔任阿扁的競選幹部!

而我大哥也是張瑞山的支持者!但後來沒再做環保義工自由時報還是天天送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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