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拍照困懸崖 差點害死義消


sanoko wrote:
從頭到尾跟他對話的都是記者
所以他才會說:「(人家的)安全關你(記者)屁事(你是報導、不是救護、更不是法律)啊?」...(恕刪)


如果該女是真心這麼認為,
那真是可悲又可恨。

不是救難者的家屬,
就沒權利關心、為他出聲喔?

那01上這麼多帳號也不是該女的家屬,
不就更不必出言袒護她?

因為自己蓄意的不當行為導致他人身陷險境且受傷,
就算下跪道謝並認錯也毫不為過,
被他人責備剛好而已,
妳不過被罵個幾句不痛不癢,
無辜的人可是差點因妳送命,
又有什麼資格在那邊反嗆?
又一個腦殘...

真不知道他朋友家人會怎麼想的....

人肉搜索讓他出名,灌爆她的blog...
登山遇落石2傷 台大9學生下山 受困照片竟索價

五年前的舊聞,當時在PTT與登山網站也鬧很大。真相是什麼?根據台大登山社的說法,記者向當事人索取照片,一再被拒絕之後,無視當事人身心疲憊不堪,仍糾纏不休,終於有人忍不住回了一句:「你要花多少錢跟我買?」然後就是這篇報導了。一樣拿救難人員當擋箭牌,指摘學生態度惡劣,不知感恩。根據台大登山社聲明,態度惡劣只針對該名記者,且當場也向救難人員致謝。

評語:習慣就好。人家好意來採訪,請切記要配合演出,否則後果自負。

附註:『縣府花了這麼多人力物力,詢問學生能否提供當時受困的照片...』花人力物力的是縣府,詢問學生能否提供當時受困的照片是記者,請自動正確判讀。

再貼上搜救人員的回應:

記者是把他聽到的記錄下來的人,所以不見得是對的
首先要澄清的是索取照片的是"記者",不是消防人員
當天
發生山難事件的隊伍陪伴受傷同伴15小時,非常疲憊的走出山區
同時因山區通聯不良,苦苦守候在山區外圍埃餓受凍的是記者
在長時間的守候下,雙方都已精疲力竭,火氣很容易爆發
那是當天現場事件爆發之前的前題
抵達小烏來,台大同學沒有設定特定發言人以及苦候多時埃餓受凍的記者們急於採訪結案卻面對疲憊的台大同學均不發表意見,在某同學從背包拿出相機之後的言語引起誤會
事件在此時爆發,我個人認為在當時是誰也擋不住的火大
之後
次日凌晨傷者及護送下山的全部人員從另一路線滿月圓下來
台大同學趨前向每一個參與搜救人員緊緊的握手並一個個深深一鞠躬的致謝
這是媒體並未報導的,而這些都是事實
我想,事情並沒有那麼嚴重,只是,大夥都累歪了!!!!!

全程監控的北搜後勤指揮徐源清(sumshow)敬答

大家可以看看影片上的這則評論

我就是澎湖人!他打了十幾通電話給119,消防員下去救她自己受­傷了!結果要救她回去時,還在那邊說:我的相機會壞掉~!

怎麼會有這種人?真是浪費國家資源,為了她的行為還得害個人受傷­。

還大言不慚的說要告,現在的人是怎麼了?忘恩負義已成天經地義?­

qa5250 77





我覺得新聞畫面沒有問題,因為上面已經有寫那段對話是"獲救女子 VS 記者"

至於她沒有說一句謝謝,至少在記者前絕對沒有表示對搜救人員的感謝,所以記者才會作出這樣的報導。

這點當然很重要,當她浪費國家資源,作出最壞的示範時,面對記者,這時也等於要面對社會了,這時不正是應該要對鏡頭表示歉意嗎?

她本來就應該要對社會道歉了,因為她浪費的,的的確確是國家資源。
薛汀格的貓 wrote:
狗不會判斷哪裡有危險
但是人會

他在爬下去拍照的時候就應該知道自己爬不上去
爬不上去當然是要叫別人來救
明明知道只靠自己回不去
還硬要去做
這不是浪費國家資源是什麼恕刪)


狗不會判斷嗎??
不會的話那更沒理由救
救起來它改天又亂跑受困
反正狗就是不會判斷 救也救不完
救了又去 沒有意義
而且狗救起來 沒人的 一樣是給流浪狗收容所 一樣安樂死

第二 他知道爬不上來 他就不會下去了
有誰這麼沒頭腦嗎?? 用常理判斷也知道
所以他也是不知道會困住的狀況下去的才對

很多活動都有風險
登山可能會迷路 可能有意外 出意外-浪費國家資源
極限運動很危險 可能會出意外 出意外-浪費國家資源
海釣很危險 可能會出意外 出意外-浪費國家資源
到礁石上拍照 可能會出意外 出意外-浪費國家資源
摔死算了,就起來還浪費資源,自生自滅,愛爬麻~讓她自己想辦法,爬起來命大,摔死也沒人發現
秋天,葉落的季節,徒留孤單的我,獨自面對一切... 想愛...卻提不起勇氣...

oviraptor wrote:
她有沒有感謝救他的人
你看到了全貌?
我沒看到,我不知道
只好先存疑
我可沒說那位女士沒做錯事

但記者挑釁她,好弄些灑狗血畫面作新聞是昭然在目

新聞不是這樣做的

挑釁她?
你看到了全貌?

記者:妳浪費國家資源救妳
懸崖女:你名片給我!名片給我!我浪費國家資源,是你來評斷嗎?

我只看到記者敘述一個事實,並非評斷她,
請問,你何以認定記者挑釁她
沒有人說那個女的沒錯,只是針對新聞斷章取義來討論.

而且那位女生也沒有殺人放火

我們有什麼資格要人家下跪道歉,憑什麼?

憑大家所謂的公道正義,就能用社會輿論來公審那位女生...

這樣的行為和偽正義的記者不是一樣嗎?!



luckyfullhouse wrote:
她是覺得拿著一台相機就很了不起就對了...(恕刪)


跟這無關

跟她品行有關
波比旅行攝 http://bobbyns7.pixnet.net/blog
有心想道謝就會主動去道謝

而不是記者要求配合才來道謝

那種用"求"來的道謝難道就是真心的嗎?


我覺得從頭到尾只要記者不多嘴,應該就不會惹出這麼多的爭端.

真實報導有這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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