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優 wrote:警方只負責做紀錄問過程(一直確認)其它沒講我也沒心情去問那應該不是警察會告知的 你後來不是有去交通大隊調閱監視帶嗎?而且交大不是也有告知你交通事故初步研判?指明令堂未依號誌穿越道路。你沒問專業的警察,反而跑來問鄉民?
交通大隊那邊很忙抽完號碼牌都要等個半小時拷貝錄影帶要進入司法程序才可以做車禍當時是周一21:30錄影帶中幾乎看不到啥車對方機車應該是從英雄館那邊紅綠燈,綠燈後過來的(最少有100公尺以上距離可以應對)車速也才有辦法這麼快阿
毛毛優 wrote:交通大隊那邊很忙抽完號碼牌都要等個半小時拷貝錄影帶要進入司法程序才可以做車禍當時是周一21:30錄影帶中幾乎看不到啥車對方機車應該是從英雄館那邊紅綠燈,綠燈後過來的(最少有100公尺以上距離可以應對)車速也才有辦法這麼快阿 你認為機車騎士有足夠距離可以應對?其實也未必!例如:機車右邊有公車時,騎士是看不到公車前方的行人的!當騎士看見行人從公車前方冒出來時,已經來不及了!更何況騎士是綠燈通過。如果是這種情形,你認為機車騎士摔斷牙齒冤不冤枉?
媽媽當時行走的速度就像是路上清潔工在掃地大老遠就應該看的到怎麼會被撞撞到之後當下昏迷掉醫院急救才醒過來(速度一定很快)今天會開文也是因為一整個假日要跟著在醫院度過時間很長(一共住院超過30天了)所以想說看看鄉民們對對方突然在不聞不問的狀況下寄來調解書是在想甚麼我該怎麼應對並藉此自身案件分享交通安全之重要別無他意
毛毛優 wrote:媽媽當時行走的速度就像是路上清潔工在掃地大老遠就應該看的到怎麼會被撞撞到之後當下昏迷掉醫院急救才醒過來(速度一定很快)今天會開文也是因為一整個假日要跟著在醫院度過時間很長(一共住院超過30天了)所以想說看看鄉民們對對方突然在不聞不問的狀況下寄來調解書是在想甚麼我該怎麼應對並藉此自身案件分享交通安全之重要別無他意 若是這樣的話,令堂當時在過馬路時有無看一下左右兩方?先把你們的責任給圈出來,再來指責對方也都還來得及你能不能再把情況說詳細點?看到現在,我的感覺是....你一直把責任往對方身上推!?不然以你的角度來看,在這件事情上,令堂的責任佔多少百分比!?
如果是走到一半就紅燈的話照理說路口的車會等行人走過再開吧?那如果走到一半紅燈路口都沒車,機車從遠方騎過來也是會看到樓主的媽媽吧?如果說行人走斑馬線無敵那每個行人走斑馬線是不是都不用看紅綠燈?反正紅燈行人照走,誰撞到誰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