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仁 wrote:
犯行還沒發生
不能這樣推斷...(恕刪)
處罰他的理由,明顯是「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罰6萬
不是他酒駕,看一下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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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吳宗仁 wrote:
判決不能考慮功利主義來做考量
如果考量到
"如果不這麼判,以後每個都給我辯解說牽車"
因為以人皆生而為惡作為假設
所以我必須預設他為惡
那麼法庭判決的崇高道德性就不足了.(恕刪)
我平時是不會喝酒的
但今晚11點半我開車回家
在門口等铁卷門時
後方竟然有機車狂按喇叭
我下車比旁邊還有路可過
他竟然跟我叫囂,還準備要踼我的車屁屁
原來是酒醉的
我已打開車門準備要拿铁條(身為水電工的女婿,車上有二根铁條也是很合理的)
他朋友看到,才過來把他拉開
但附近沒警察
不然早攔下他了
反正我家門口有攝影機
只要他先動手
下場一定超慘
所以只要喝酒,我覺得都要重判
今天是我能比他兇,不然當下並沒有感覺到他朋友要來拉走他
如果是老實人,不就被他欺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