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ffinbay wrote:
台灣沒那麼重要, 沒有台灣, 日本 大陸 馬來西亞 泰國都可以接替台灣的位子
人的生命安全 比一個機構的人員權利來的重要
以下跟引言無關
有人說那麼久沒去台灣還把台灣批評得像臭抹布
在這裡, 遇到災難被救的人都只有感激, 家屬也只有感激, 不像台灣
在這裡, 禮讓行人是基本的, 連本地低階層的人開車都會禮讓行人, 不像台灣
在這裡, 官員濫用權力, 被自己黨派的人逼下台, 不像台灣
在這裡, 有人鬧事, 警察勸導不行來硬的, 之後被媒體質疑處理過當, 警察首長會公開挺基層, 不像台灣
在這裡, 一般人對彼此的互重都有一定的水準, 不像台灣
在這裡, 小孩撞到我, 爸媽會叫他跟我道歉, 在電梯看著我, 爸媽會叫他跟我打招呼, 不像台灣
在這裡, 平坦的馬路凹了一個坑, 我一通電話打給市政府, 三天後處理好, 已經過了一年多, 那個坑還是平的, 不像台灣
這件事再次說明, 台灣人的熱情好客 是只有針對某族群, 我相信其他國家也是有對他們偏好的族群比較友善, 但是這些國家不會標榜'自己是熱情好客' 而把這個是列為優點而沾沾自喜
隨便隨興, 不在乎影響到別人 造成別人不便, 這不能被解釋成在台灣生活舒服自由, 如果你是造成我不便的人, 對你是自由, 對我是侵犯. 但是還是有人可以把日本的這個優點講成是一種缺點
這就是台灣, 是民族性, 不管一些覺得台灣至上的人對這個說法買不買單, 這是事實
台灣的某些東西就算再好吃, 我也不會為了吃, 讓人有機會對我不尊重
雖然很遺憾
但不得不承認你說的太好了
台灣這20年來
法治社會沒建立起來而倫理道德卻敗壞到無是無非的地步
台灣人把人類這物種的劣根性演化發展到一個新的極致
這個女人
拿公家錢請私人幫傭
已經很可議(台灣這種貪汙不會有事)
然後報月薪1240美元的公帳
只給菲傭400到450美元的月薪
連這種錢都還要貪(台灣也不會追究這種貪汙)
最後
再把台灣島內苛刻外籍勞工的普遍做法原封不動用到美國去
台灣自己處理不了這種人
只好讓美國人來幫忙修理
幸好台灣跟美國沒有正式外交關係
外交代表只能須執行公務時才享有豁免權
沒讓她可以用完全豁免權立刻可以逃回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