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嚴格禁槍的地區,謀殺率愈高

美國這個禮拜才剛發生一個案件,一位獨居老阿嬤打電話給911,告知有歹徒試圖闖入他家。
911人員請她稍安勿躁,警方馬上派人去瞭解。
但老奶奶很驚恐的說來不及了,因為對方已經快要進入屋內了,同時並告訴911她手上有隻點三八的手槍。
911人員告訴阿嬤千萬不要開槍,可是就在此時阿嬤已經將進入屋子的歹徒射殺...
警方是在案發後幾分鐘內就抵達現場,但歹徒已確定身亡。
若今天阿嬤手上沒有槍,那現在躺在太平間裡的可能就是那威阿嬤了...
槍彈分離只是離身存放時啦

像我回這篇當下
警衛距離我差不多三十公尺
斃掉他後還得通過電網和兩道門



不過俺可是枕著一把上膛的手槍睡覺的







當發生事情時
手上拿把槍和拿支球棍的感覺可是完全不同的
至少不用在那祈禱人家快來救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ankochiu wrote:
槍彈分離只是離身存放...(恕刪)


我倒是蠻願意聽ankochiu的意見的。
CZ75 P07 DUTY

向我們都是沒有摸過槍,也沒有在國外實際開槍擊發的經驗。
(我只有在靶場玩過幾種槍械...)
還有高中軍訓的65K2射擊而已。

話說,我記得裝子彈都有個加壓填充器,
不然壓到過半的時候,有時候會會彈會夾到手指...
(很痛Orz)

三十公尺其實拿手槍打不太到。
要不要靠近一點(?)

手槍其實打超過十五公尺之外的東西誤差就會很大,
因為支點太少,上下跳動太明顯。
除非近距離,不然脫靶的情況還蠻嚴重的。
(其實是我槍法爛XDDD)

話說緊張的時候,
保險真的會忘記關...
假設情況:

你有槍, 也有老婆孩子. 半夜三個蒙面人持槍進來搶劫. 你拿槍對幹嗎?

真實事故:

1995 年加州莫拉克鎮一位華裔醫生被三個蒙面槍手侵入家中搶劫. 由於他是神槍手射擊俱樂部成員, 抓了卧室的手槍就對幹. 三十秒的槍戰之後, 雙方都是兩死一傷.

他用太太和兒子的性命換兩條人渣的性命. 換來的是保住他的財物.

當然有槍多給你一個選擇. 你也可以選擇不用. 問題是它也提供了一個致命錯誤選擇的機會.
謀殺率的高低主要看總人口數。像美國那種超過3億人的大國家,謀殺率1%就是1百萬人,拿來跟那些幾千萬人口的小國家來比,有意義嗎?更何況統計資料中的謀殺案件有多少件是跟槍枝有關的?

統計數據不是看起來有趨勢就能拿來一起分析。我也可以拿槍枝開放跟國民所得來比,證明開放槍枝的國家國民所得都比較高,所以結論就是:台灣開放槍枝的話國民所得會提高。

這樣根本就不對。


aliputa99 wrote:
美國這個禮拜才剛發生...(恕刪)


我其實蠻好奇這個新聞的,可以轉貼給我當地的新聞稿嗎?
台灣只收得到CNN,但是我沒注意到這篇。
網站也可以。

麻煩你了。

guest0985 wrote:
你的根據又是從哪來的...(恕刪)

你的說法是錯的 應該要主張在政府還沒把地下槍枝全部掃除之前 開放人人都可以買穿甲彈
天天開坦克車上下班 這樣不是更能自保?
同時也要先修法 目前實務是用非致命物品反擊後
無論是自我防衛和正當防衛在我國刑法的法官在判例史上沒有成立過
歹徒如果真的要破窗而入 情況分兩種 一是你無槍 他有槍 當然就闖進去
第二種就是你有槍 可是歹徒更狠 就是要搶你 他也知道如果貿然下手會死傷慘重
所以帶更多的兄弟
更多的強大武器 那情況就是另一位網友說的下場更慘烈 同時也爆發軍備競賽
比到最後是武力大小而不是你說的防衛
再來是如果槍枝合法化 那勢必講到槍枝的價格問題
如果你主張一般人的家庭 人人都要有槍 那請問價錢要多少才能人人有槍保衛自己?!
很多年青人窮到只有22K 那請問那些窮人 年青剛出社會買不起槍的怎麼保衛自己?
你不要說他沒成家不算 他有雙親阿!如果槍枝價錢貴 那是否又是M型社會?!只有 ....
有錢人才有資格談自我防衛?
如果槍枝沒辦法三千到五千元台幣的價位取得 同時子彈一發10元 請問如何普及?
說穿暸 你所謂的人人合法有槍如果真的成真了!
那根本就是有錢人對窮人的剝削 因為老闆有錢買的起槍
下面窮人買不起 不敢反抗 台灣永遠M型社會
同時也造成大者恆大 強大的黑道可以用更便宜價格買到更高檔的軍火
因為美國軍火複合體和美國國會一起向台灣施壓 之後槍枝氾濫 警方束手無策
因為台灣民意高漲 你既不敢強制檢查 也沒有強大武力 請問公權力何在!?
你如果說開槍沒有恐懼 那最好你這輩子都不會誤傷他人
槍枝會不會走火?!連過去管彈藥的軍械士士官好友都說不能打包票
那這樣說好了 你是想要開槍打壞人 可是擦槍走火或是緊急之下 稍稍偏了些就打死了路人甲
請問你良心好過!?就很開心!?
更何況 槍枝的後續保養 定期的射擊訓練費 槍枝的淘汰 都是很大的花費 請問誰出?
是政府出錢(全民買單模式) 還是只有有錢人(好人+壞人)有資格?!

visit1992 wrote:
我倒是蠻願意聽ank...(恕刪)



哈哈
改天再來拍其他的



我鄰居有戶阿拉伯人

門口擺了個鐵靶
紅心貫穿了幾十個洞

他可不像我這麼怕死
晚上連鐵門都沒在關的




我們這區流行沒事就到院子裡對空發個幾槍
聽說附近治安就我們這條街最好




至於手槍打不打的到的問題嘛
其實不重要

因為聽到槍聲後還敢直接衝過來的沒幾個
這時間夠我清醒抓散彈槍出來了


我房子還有類似槍眼的結構
易守難攻的哩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visit1992 wrote:
拿核彈有點怪,也不是...(恕刪)

反過來問: 那麼警察臨檢時為什麼不拿著六法全書值勤?

再強調一點: 核武的重點是嚇阻而不是全面毀滅. 槍械的重點是讓歹徒看到受害者家屬的手指扣在扳機上. 可能得面對全自動射擊的全面毀滅性報復. 因為我國法律目前的重點在於保護罪犯而不是受害者, 既然法律保護犯法者 (e.g. 換言之,檢方認為全案是林正偉「一人犯案,一槍一彈造成一死一傷」,以殺人罪、殺人未遂罪與違反槍炮條例起訴,最重可合併求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 重點是法院已經公開宣示: 當眾持械殺人...社會不必大驚小怪.)

與之對照: 美國亞利桑那州圖森槍擊案嫌犯傑雷德‧拉夫納今天被正式指控多項謀殺罪和謀殺未遂罪,如果罪名成立可能面臨死刑判決。頭部中彈的國會眾議員吉佛茲情況穩定,已經可以與醫生進行簡單溝通。

美國--開放槍械--當眾殺人--多項謀殺罪和謀殺未遂罪--可能判死刑.
中華民國--管制槍械--當眾殺人--殺人罪、殺人未遂罪與違反槍炮條例--可能判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 可能最後假釋.
(e.g. 石國慶殺警奪槍並槍殺蕭名享劫車案 -- 殺警奪槍殺人搶車後自首, 獲判無期徒刑)
ankochiu wrote:
哈哈改天再來拍其他的...(恕刪)



槍枝問題在有些電影也有描寫。
例如"經典老爺車"
我就很難想像越戰老兵拿M1(還是單發槍栓式)要跟一群韓國幫派份子火拼...
最後是靠一個打火機犧牲打。

這部片算是有刻意去描述移民與幫派的問題,

ankochiu在的地區也有這種問題嗎?
(似乎在巴西附近...)

對於南美洲,總覺得新聞都很驚人的感覺。
上次看到墨西哥毒梟把鄉民掛在天橋上...

就因為提到幫派,我才覺得這種平衡不算是種平衡...




之前樓樓樓上有提到衝鋒槍很大把,其實很小。

MP5大概只比手槍大一號。
子彈差不多是9mm
這種就是常常可以看見藏在公事包和外套裡面的那款..

後來這款有改出輕量化的塑膠版本,
但是只能當免洗的丟。
連續幾個彈夾之後就可能會卡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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