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帶回的正版DVD,不可以販售.

阿pentax wrote:
我只看到raytra...(恕刪)


我看到的是 raytracy 網友一開始就不從著作權法 第 59-1 條解說,其實 59-1 條就已經清清楚楚的規定了,擁有國內合法取得的重製物就擁有該重製物的散佈權,也就是說可以對該合法重製物進行轉售、出租、出借等行為,不需要在取得著作權所有人的授權。

可是 raytracy 網友好像一直在模糊焦點。
Dave5136 wrote:
盜版品就不說了,只談...3. 如果是著作重製物(例如電影DVD、書、遊戲軟體),在國內合法取得者,可以賣;在國外取得者,不能賣(也不能以他法散布),除非得到著作權人同意(注意!不是代理商同意)。
(恕刪)


這個結論好像說的斬釘截鐵

你看過法院把海外正版拿來出租,判無罪的判例嗎?
照你說的,應該觸犯散佈權,為何無罪?
代理商利用刑事訴訟,嚇唬一般沒上過法院的民眾,以遂行強取高額和解金的目的。網路討論,派出一些人,欺你不懂法律,放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論點,讓上網求助的民眾趕快放棄纏訟下去的念頭,以遂行經濟壓榨的最終目的。

我看過許多判例,海外正版、散佈出去(出租、販售)判無罪的(許多被嚇出和解金的就看不到),司法走到底,就是個人明顯犯法的複製版,也都判很輕。遠比和解金損失小。(有罪也很輕)

個人無知的失誤,勇敢的跟他們司法對抗,法官看得到,不要自己嚇自己當肥羊。

raytracy wrote:
舉個奸商例子: 出版商若存心壓榨原創的話, 可以只跟原創買 1 萬套, 然後賣給另外一家出版商, 此時這第二出版商, 竟然就可以賣個無限套出去 (假設 2,000萬套好了), 而不需付給原創一毛錢. 您說, 這對出版商有多少暴利?(只需要 1/2000 的成本) 而原創又能獲得多少? (損失 2,000 倍的收益).......想想哈利波特的例子, 若出版商只跟作者買 1 套, 然後再轉賣給全球的話......若您是原創, 心裡作何感想?

我覺得這個例子不對耶
如果是買斷,原創賣給A出版商之後,A出版商要賣多少套,這都是A出版商的事情,原創應該不能再要求什麼
如果是授權,原創賣給A出版商,應該會協議授權多少套給A出版商賣(A出版商有販賣、重製之權利)
此時A出版商賣給B出版商,而B出版商自己重製2千萬套出去賣(B出版商有使用權及買的套數轉售權?)
則B出版商是算盜版吧,原創可以告B出版商呀
十七年前,我魔獸世界的牧師準備練級衝60級;十七年後,牧師終於60級了... Orz
geo3425 wrote:
這個結論好像說的斬釘截鐵

你看過法院把海外正版拿來出租,判無罪的判例嗎?
照你說的,應該觸犯散佈權,為何無罪?
請把判決書貼出來,比較好討論。

geo3425 wrote:
…司法走到底,就是個人複製版,也都判很輕。遠比和解金損失小。(有罪也很輕)…
這倒是沒錯。我也同意不要隨便付高額和解金。

我把這邊和另一個Title搞混了...sorry

剛剛本想去查些案例,結果要加入會員.
懶得搞了........
國外帶回來的DVD,基本上本來就不可以賣,這牽涉到所謂{禁止真品平行輸入},裡面內容就是除了代理商進口的以外,國外的都不能帶進來,除了.....(內容自己看)大家都是利用是行李的一部分帶進來的,這是一個很惡劣的法條,反應很久了,就是不改,也不知道這些官員在想什麼?

lanhwa wrote:
裡面內容就是除了代理商進口的以外,國外的都不能帶進來

那以前賣Wii遊戲的廠商都該抓起來判刑囉!?
十七年前,我魔獸世界的牧師準備練級衝60級;十七年後,牧師終於60級了... Orz
lanhwa wrote:
國外帶回來的DVD,基本上本來就不可以賣,這牽涉到所謂{禁止真品平行輸入},裡面內容就是除了代理商進口的以外,國外的都不能帶進來,除了.....(內容自己看)大家都是利用是行李的一部分帶進來的,這是一個很惡劣的法條,反應很久了,就是不改,也不知道這些官員在想什麼?

保障代理商壟斷國內市場價格的權利, 違反公平交易法 !
網友raytracy花了不少時間在這篇主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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