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lder wrote:算認識的,嫁了。 p620329 wrote:是的,她嫁人了 HEDI1205 wrote:超神 才幾個小時01就有兩個認識她的人 真的!好神!昨天看到這篇文還心想「怎麼可能降子就神出來」m6578900 wrote:有人說要告你我就看他敢不敢告 人家說了「告不告不在我」咩亂講話小心被人家告的一個順便
拳頭不夠大 wrote:咦~~~老公也來了~~~真熱鬧阿怎麼本人不來註冊跟大家聊聊天 我咧好久沒在01看到三聯單開箱了說加油加油樓主要堅持下去影片照片繼續放,我想看三聯單X-------------X台北市警局婦幼警察隊表示,擅自拍下他人模樣,可能會被認定是偷拍,涉及妨害秘密,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萬以下罰金X-------------X龜山警分局秘書室主任陳國煌說,檳榔西施在公開場合做如此打扮,偷拍男子是否構成妨害秘密有爭議。但他將影片上傳到網路,內容與公眾利益無關,也未徵得當事人同意拍攝,恐涉及個資法,無論是妨害秘密罪或個資法,女子都可提告。
cage9999 wrote:他將影片上傳到網路,內容與公眾利益無關,也未徵得當事人同意拍攝,恐涉及個資法,無論是妨害秘密罪或個資法,女子都可提告。 如果是穿很少的檳榔西施照片,要與公眾利益扯上關係很容易,但是像樓主這種穿這麼多的照片,要扯上公眾利益就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