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4更新)三聯單開箱文,請對自己的網路留言負責

個人認為是小題大作...
除此之外,要求警方用這種方式辦案不太可能?
畢竟他爸說不定不住在他附近,戶籍裡的人到處亂跑也是常有的事。
Ricky國道 wrote:
這句話你慢了10年了,10年前已經有人跟我說過了


10年後證明我是對的,對方後悔了



等對方吃虧了才知道我堅持是對的



我應該還不需您花費心思幫我擔心喔!感謝關照!但真的是多餘的!



二個月過去了
你花了那麼多的時間、心思
對方得到了教訓了嗎?
你的哪口氣,出了嗎?

還再告嗎!?
真有原則,加油囉~

幸福很簡單 wrote:
二個月過去了
你花了那麼多的時間、心思
對方得到了教訓了嗎?
你的哪口氣,出了嗎?

還再告嗎!?
真有原則,加油囉~




注意看我上一次留言紅色字-重點

沒這樣多????啦!

Ricky國道 wrote:
注意看我上一次留言紅...(恕刪)


你回覆我的都是黑字耶,什麼紅字?
不過無所謂啦,我又不是主角~

幸福很簡單 wrote:
你回覆我的都是黑字耶,什麼紅字?
不過無所謂啦,我又不是主角~



不是啦!你誤會了


上上一次我的回覆


這篇第7頁


69樓我有回覆,你可能沒注意看,紅色部份才是重點

Ricky國道 wrote:
不是啦!你誤會了上上...(恕刪)


恩恩~
我還是跟之前的看法一樣
你的時間那麼寶貴,何苦浪費在這種無聊的人身上

不過還是那句老話,告人是你的權利~~~~
我尊重~

我的話不中聽就當我放屁就好
小的我也不再回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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