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ky國道 wrote:這句話你慢了10年了,10年前已經有人跟我說過了10年後證明我是對的,對方後悔了等對方吃虧了才知道我堅持是對的我應該還不需您花費心思幫我擔心喔!感謝關照!但真的是多餘的! 二個月過去了你花了那麼多的時間、心思對方得到了教訓了嗎?你的哪口氣,出了嗎?還再告嗎!?真有原則,加油囉~
Ricky國道 wrote:不是啦!你誤會了上上...(恕刪) 恩恩~我還是跟之前的看法一樣你的時間那麼寶貴,何苦浪費在這種無聊的人身上不過還是那句老話,告人是你的權利~~~~我尊重~我的話不中聽就當我放屁就好小的我也不再回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