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0826 wrote:
到底有多少時間和精力在那邊陪他跟監理所申訴呢?
沒錯..申訴是我們的權力..但如果可以開單時態度好一點.多體諒一點一般老百姓.這樣會不會更好一點.
(君不見總統千金違規怎麼不見警察出來開單...非針對個人.很多立委諸公也是相同)


所以這就是我被抓我就裝乖的原因,
因為沒那些人的特權跟本事

那位小姐自己也吞下去了,旁人也無法說啥,
這世界就是這樣,很多人也是欺善怕惡,要兇惡自己也要有本事

還是俗語一句
沒有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這傢伙從今天起禁入八卦版,再犯,就請大家圍勦,謝謝~
警察沒有權力拔你的車鑰匙
因為那屬於你的財產
但是有的警察為了執法順利
且在馬路上取締不便
(因為若駕駛人不配合會影響車流,車主被拔鑰匙只好乖乖跟警察過去路邊)

確實警察執法上的不一
造成很多民眾對警察的不信任感
而且若有地方上的民代施壓
那就等於是一種惡性循環了
警察>>民眾>>民代>>警察首長>>警察>>民眾

通常若真的有違規事實那就乖乖配合開單
後續的問題會少很多
但若對違規事項有疑問 就只能申訴一途了
只是真的要對幾百元的罰款去申訴
真的太少了

個人4年多前在辛亥路基隆路口
一個月被開相取締6張照片
原因就是因為義交將慢車道的機車引導至快車道(讓汽車右轉)
當號誌一變換時,車輛開始行進,在快車道的機車根本無法匯入慢車道
於是警察在天橋上照相,機車就在"禁行機車"大字上行駛

於是我在隔月將罰單繳清,然後將繳款單及照片及路況等資料寄到開單警察局局長收
當月那四個"禁行機車"就被塗銷掉了(我想應該是有其他的民代去反應過吧)

回歸問題點吧~
事情錯在樓主本身違規左轉~

很久以前就有宣導過了~
兩線道以上的路口都要二段左轉

再來~警察杯杯都看到你想要烙跑了~
那他拔你鑰匙也是符合程序的~

最後~乖乖拿出行駕照認命~被罰只能說自己不依規定被罰也沒辦法~

我想這件事情也不會到最後你跟他盧變成他拿起相機蒐證吧~

基本上所有的過程~警察這一方是符合程序的~

當然只看單方面的文章就能判斷事情的話~那法院判決就不需要什麼律師再那邊爭辯~



最終~給樓主一個勸告~違規就乖乖去繳罰款吧~
貓貓頭 wrote:
雖然已經說過很不想回應你的文章,但是告訴你,你打再多我也不會感到生氣,勸人不是這樣勸的, 你自己覺得自己文章犀利那就好,但我不會接受你的意見


不接受也OK,我只是講我該想想講的,
而且要是會懂會接受,你不用等到第五頁再來說這種話
覺得超過不舒服請檢舉
善用自己的權利

最後,我依舊覺得你是 自我感覺良好,
被罰錢的確傷,但是重點是你的想法與做法,
所以 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 這句話我也不認為有任何不妥,
完全是針對你所有的行為的成語形容


還有,勸人? 你並不覺得不是嗎?
我的確很犀利,我只是批評吧,以你的角度來看的話
就如同一顆蛋事件,都覺得不同於自己意見的都是批評


我是那種 看不過去魔人 ,你也不必要生氣,若是會生氣也很奇怪,
板上有板規,這也沒有特權,要就按檢舉,希望別人認同你也要有讓人認同的行為


你有修改文章,基本上贏的一直是你,因為你的世界觀點是你決定的,
我是來說我自己對你的看法吧了,輸贏是你在看的,呵呵



呵呵,現在你變的很阿Q了,這樣也好,你開心就好
還是老話一句,以上一切是我對你的表現的看法,不舒服請自己去檢舉,
大家都在一樣的板規下,不過我看到你的表現的確就是如此,
所以目前為止一切的形容詞我不覺得有修改的必要

若是你受傷了.....
不好意思傷害了你良好的感覺,但是我發言的目的不是讓你維持感覺良好
這傢伙從今天起禁入八卦版,再犯,就請大家圍勦,謝謝~
貓貓頭 wrote:
依照大多數的板友意見
是我錯比較多,那下次我換個態度面對同樣的情況吧


多年前我曾在台北市某條幹道上騎機車"違規右轉"(與紅綠燈無關),當下被警察伯伯攔下.
我覺得很無辜,不久前我才經過這裡,可以右轉啊.....
警察伯伯一看我是拿汽車駕照騎機車,就主動說:「哦,這不能怪你,這裡汽車可以右轉,但機車有管制.醬吧,我給你開大牌污穢,罰的是最低金額,不用記點也不用去聽講習.下次要多注意點.」

因此,我一直認為許多警察也是很有人情味的,後來即使偶有幾次違規被攔,我交出駕照時都會說,「對不起,給你添麻煩了」,臨走時也不忘加句「辛苦了」. :-)


ms813154 wrote:
有一次看到警察把整本罰單丟向要逃跑的人,結果人還是跑了,但罰單整本載走了


我有看過警察把指揮棒丟出去,沒丟到,指揮棒卻砸爛了~
我是怎麼看到的? 因為被丟的人是我....
正確說來,是有人騎機車載我,看到有個正攔了別車在開罰單的警察在招手,誰知道他在招誰,就沒停沒減速直直騎過去.我聽到碰的一聲,回頭看才知道警察伯伯在丟東西....然後我跟前座的駕駛說,喂,警察好像拿指揮棒丟我們耶....前座則回答,已經有段距離了,這裡車速很快,再回頭過去不太可能吧....

~ 臨.兵.鬥.者.皆.陣.列.前.行 ~
我今天是警察局長接到電話
我會鼓勵下屬吧...................
畢竟犯法就是犯法...不需要講情面.....XD
(不要和我說違規只是小事不算...惡習通常都是由小變大)
不要把下屬搞成連槍都不敢開的那樣..............................


自己有錯在先...就不要期望有好臉色可以看......

警察是維持社會治安的耶...不強硬一點怎行....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神戶齊 wrote:
我今天是警察局長接到電話
我會鼓勵下屬吧...................
畢竟犯法就是犯法...不需要講情面.....XD


只能期待接到電話的是明理的上司
不要不明就理把該員警噱一頓,那就沒有天理了....
那通電話倒底有何意義?

"警察,你很不尊重我的感受歐,雖然我犯法但是你們態度不好,請你們檢討"

是以上的意義嗎?
我接電話應該會回 
"是的,我會建議員警注意勤務紀律,但是對於犯法者勿枉勿縱,也請您不要輕易以身試法,謝謝"

這傢伙從今天起禁入八卦版,再犯,就請大家圍勦,謝謝~
是可以開的,只不當您申訴時!他排個假,去跟您打官司!當他拿出照相機的蒐證影帶,您企圖逃逸的明顯罪證!3000是確定要繳的!
開版的 , 看開點啦 ..........
警察 , 就是合法的 ........................... (人民褓母) ..........

應該是月底到了, 政府要增加點收入 ..........
仔細想想
警察也不是閒閒沒事,願意主動站到路邊曬太陽開單
一定是"上面"有業績壓力,只好苦了我們平民百姓的荷包及基層警員了
現在年輕一輩如果爭氣一些
將來選上立委或民代
再好好替大家出口氣吧!!!

大多數警員其實都吃軟不吃硬
你要硬他比你更硬
除非你錢多時間多請律師告他
開庭後也不一定會贏
反而該員警還賺到出庭公假,免出勤務

聽說交通員警在街頭執勤時間較多
火氣較大
而且他們深知一些交通法規
較熟練的老鳥還可以靠小動作激怒你
使你犯錯犯法
掉入他的陷阱
讓你小事化大,大事更大
吃虧的永遠是小老百姓
記得~~他們是有牌的流氓!!!

反正遇到警察記得軟軟軟...
遇到好的不開單是我們賺到
遇到公事公辦開單是應該的
遇到機車的還要多辦你兩條就要停損認賠殺出啦

心念一轉
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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