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0819 worte:
這是兩回事報案這樣報..因為我上網了解的
應該還不足以構成刑事毀損
.(恕刪)


構不構成, 不是由警察決定
警察的職責就是受理, 通知, 看雙方是否和解, 不和解就送法院(如果是非告訴乃論就移送地檢處)
警察沒有權力決定是否成案

你講的這一大堆應該是跟法官說, 不是跟警察說, 更不應該怪警察
你的法律觀念錯了

建議可以好好研讀刑事訴訟法
人家車停好好的,沒撞倒別人車就沒這些問題。
撞倒後你有留字條留電話?
對方不到派出所告毀損,你會到案?
豆花chen wrote:
如果車主去派出所報案(恕刪)
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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