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成家的隠藏問題(兵役,稅務,貸款,補助.....)


T0505T wrote:
活用贈與免稅伴侶制&...(恕刪)

我純粹是景仰妳而來留言的~
妳對這個法案的漏洞,研究的相當中立且合理,辛苦妳了。
而且妳推論的沒錯,本法案最大受益者就是有權或有錢的人…
喔耶~我就刁蠻,啊不然你想怎樣~

里可茞 wrote:
有點幻想太多了現今民...(恕刪)


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那就特例才多少阿

如果多人家屬修法過成家不必要親屬對吧

kantinger wrote:
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那就特例才多少阿

如果多人家屬修法過成家不必要親屬對吧


我發現你在同性婚姻=取消一夫一妻制的邏輯一樣
親屬,這個定位也沒改變過
親屬跟家屬的定位不同
什麼叫做不需要親屬??斷絕血緣關係嗎??
還有,這不是特例
報扶養時,就有很多人用這個法條去報撫養
目前民法
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

如果多元成家修法過
要改
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團體。
不用親屬對不對?

三五好友 糾團 一男多女 不用婚姻血緣的
可成家變家屬對吧

目前民法上非親屬的家屬就通則之特例
如果修法過不用親屬成家

怎麼搞
要不要看看前面的阿

佩服樓主, 看事精準, 邏輯清楚,

mark一下.
我所做的各種假設,是基於"如果法案通過的話"
不要以為正常人不可能為了那些事,去跟人家假結婚

法案的通過,也會改變我們對"婚姻紀錄"的看法
以前認為:他結婚那麼多次,他個人一定很有問題
以後會變成:他結婚那麼多次,一定很有錢
我們反而會諒解,他假結婚只是為了炒房,或其他理財需求的執行手段。
人的價值觀會隨著不同的時空改變,EX.未婚生子不像過去受嚴厲的批判

贊同這個法案的立委,他們的初心是真的為了那群有需要的人?
還是自己的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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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支持我論點的捧朋
為了避免過度思考投機取巧的事,影響我的人格發展^^
不再更新論述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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