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女仕請小心…華岡之狼要假釋了

will tseng wrote:



同意。。

像...(恕刪)


很多女立委也想推動宮刑的立法…

可是會犯性侵的人問題不是出在生殖器官,而是心理方面
而且真的因為宮刑被切掉的話,那些心理方面本來就有問題的人,還是會還有問題

像古代的宦宮,沒弟弟能用,只好搞些奇怪的事
譬如:古代宦宮特別貪財偏好權利或者是在皇帝旁邊捏造事實,搬弄是非
我想宮刑僅會引來更多的麻煩。

另外當法官還挺衰的,判勝訴,對有利的人就會喊司法正義,不利的人就喊司法不公
怎麼判都有意見。華岡之狼之前的假釋已經被駁回8次,第9次的成功,也只賺到1年的刑期。
前面駁回8次,法官也人神交戰8次,因為核准一定會被社會批的很慘,不核准的話,該華岡之狼
在獄中的表現又將被視若無睹,最後來到第9次剩1年才通關,我想這樣判決,對受刑人來說。
已經沒什麼差了,對法官來說也將社會對他會有批判降到最低。
不過說實在的,我想各位在意的應該是「怎麼沒判死刑呢?」
因為就算再駁回1次,留到他到刑期結束還是會被放出來

有人說宮刑後犯人可能更變態 所以不能用宮刑
這確實有可能
但是也有辦法可以解決
1 兩眼戳瞎 2 右手手掌斬掉 + 右腳腳掌斬掉
兩者任選其一

一個瞎子太監或一個一手一腳的殘廢太監
總沒有辦法再犯什麼罪了

當然兩者加起來會更完美
受刑人沒辦法謀生?
躺在夜市就好了
這可是貨真價實的殘障
我已經準備要買MACE給我女友了..
惡魔黨主席 wrote:
法務部官員在說明記者...(恕刪)


這也太扯了... 要當年的受害者拿花去迎接他,真有人會去?這會不會是個大笑話

就像跟自己的仇人說:下次別這樣 別在意,比誰佛心也不是這樣比的

說實在的,無論他關幾年,被害人創傷的心永遠不會好,這12年來都能聽到他拼命想假釋的消息,他真有反省?

他真反省過,就不該出來

從上次減刑犯放出來打死大學教授的例子來看 可見配套措施根本就有問題

況且他真的能忍受別人的眼光? 犯下性侵不就是因為心理因素嗎?誰能保證他不會因為別人的怎看他而不去再犯





0.0~~
EOSyu wrote:
我已經準備要買MAC...(恕刪)


最近法院是在幹麻? 連這種人都可以放阿? 這隻狼不幸又出來犯案的時候 犯案對象希望是某個高官的女兒老婆..我看那個法官會被罵到不敢出來見人
誰能提供狼的照片?
講人權....我不知道安分守己老百姓和受害者的人權在哪裡?
講冤獄....我不知道當時蒐證與定案的兩方在搞啥?還有這到底跟嚴刑俊法何干?
講犯罪者心態....怕酷刑造成這些渾蛋更變態....法律難道是用來妥協的嗎?
如果真的因為懼怕而妥協,那警察和法院是不是可以考慮收起來算了.
講私刑....若法律真的可以讓受害者討回公道,難道那群人(動用私刑)是吃飽太閒喔?

人民真的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嗎???
EOSyu wrote:
我已經準備要買MACE給我女友了.. ...(恕刪)


EOSy網友,你不是之前在問甩棍的那一個嗎?
到現在都好一陣子啦~你MACE還沒買啊(該不會甩棍也還沒買吧)
我之前回你問題時我就有MACE了,回完你問題後隔天我又加買2罐MACE了
這種攸關生命財產的事情還是迅速完成最佳防衛戰備才是要事喔

===============分隔線=====================
個人反對廢止死刑,支持鞭刑,支持嚴刑峻法
本國監獄已人滿為患,對於罪大惡極.罪證確鑿的罪犯應該立即處於死刑,以節省社會成本

心理的傷害有時候並不亞於身體的傷害
連續重大性侵犯應比照殺人重罪,唯一死刑

法律應該保護好人,罪犯沒資格談人權
若罪犯該有人權,那被害人的人權又何在?
請參考
歐浮肉小楊 & 麻吉的單車遊記( http://blog.yam.com/peterpon )
ycjdyang wrote:
請參考...(恕刪)


感謝連結

連照這種照片還是一副不知悔改的樣子 我看了真倒胃
這張照片應該只能做為參考用吧?!
每次新聞拍攝鏡頭,雖然都從華岡之狼的背後照,
可是看的出來,他瘦很多,不像剛被抓那時的樣子,
不過有以前的照片,至少女性朋友要記得輪廓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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