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klin wrote:
您說的事跟是不是鞭刑...(恕刪)
新加坡在執行鞭刑時,並不採行公開行刑的方式!
>這樣執行恐怕不能滿足版上大多數人的期望
受刑人行刑前須經醫生做健康檢查。
每次鞭刑以三鞭為限!可以分次執行!
>所以對有錢或可以買通關節的人(這種人在台灣不少)
鞭刑似乎也不構成影響吧
犯罪人沒有人權?
若真是這樣
那也不需要去制訂啥法律了
反正你犯罪就不對
被害者希望如何報復你都可以
反正你沒有人權
前曾有人提到"性侵害犯的再犯率達90%"
不知這數字從何而來
若然果真如此
那麼該檢討的是教化制度及整體社會教育
而不是加重刑罰
除非你判他死刑且立即執行
但這樣做理性嗎
幾年前國內有一個駭客
忘記發明了甚麼病毒
造成了國內(好像也波及到國外)數不清的損失
相信板上也有人曾深受其害
更有不少人的心血結晶就此付之一炬
那麼是否該把他處死呢?
縱使他的電腦功力如此的高也無所謂?
因為
"他造成了我的損失
使我多年來的心血結晶付之一炬
我的吃飯傢伙都被他的病毒給毀了
我交不出成品了
我為了要重建那些資料而幾天幾夜吃不好睡不好
所以這種害人的人真該死!!!!"
別再期待我的家人受到傷害
我有兩個女兒
我的擔心不見得比你們少
但是我絕對不相信有鞭刑就可以保護我女兒不受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