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吧!!別讓類似悲劇不斷上演 ....

bklin wrote:
您說的事跟是不是鞭刑...(恕刪)


新加坡在執行鞭刑時,並不採行公開行刑的方式!
>這樣執行恐怕不能滿足版上大多數人的期望

受刑人行刑前須經醫生做健康檢查。
每次鞭刑以三鞭為限!可以分次執行!
>所以對有錢或可以買通關節的人(這種人在台灣不少)
鞭刑似乎也不構成影響吧

犯罪人沒有人權?
若真是這樣
那也不需要去制訂啥法律了
反正你犯罪就不對
被害者希望如何報復你都可以
反正你沒有人權

前曾有人提到"性侵害犯的再犯率達90%"
不知這數字從何而來
若然果真如此
那麼該檢討的是教化制度及整體社會教育
而不是加重刑罰
除非你判他死刑且立即執行
但這樣做理性嗎

幾年前國內有一個駭客
忘記發明了甚麼病毒
造成了國內(好像也波及到國外)數不清的損失
相信板上也有人曾深受其害
更有不少人的心血結晶就此付之一炬
那麼是否該把他處死呢?
縱使他的電腦功力如此的高也無所謂?
因為
"他造成了我的損失
使我多年來的心血結晶付之一炬
我的吃飯傢伙都被他的病毒給毀了
我交不出成品了
我為了要重建那些資料而幾天幾夜吃不好睡不好
所以這種害人的人真該死!!!!"

別再期待我的家人受到傷害
我有兩個女兒
我的擔心不見得比你們少
但是我絕對不相信有鞭刑就可以保護我女兒不受傷害
政府與A片的差別:一個是沒經驗愛裝有經驗 一個是有經驗愛裝沒經驗;兩者躺著幹都能上。
想像一下自己被很髒很臭很醜的胖女人性侵
她的手不時在你身上粗暴的亂摸...
大家應該快吐了吧

女生如果被性侵..痛苦指數比我們男生高上一萬倍
強暴犯是地表上最低劣的物種
小鹿鹿 wrote:
鞭刑??不曉得贊成鞭...(恕刪)

對阿, 誤判呢!!?!!
加重為死刑不是更大快人心.
一旦開始, 以後連開車超速也鞭刑如呵.
manmax wrote:
台灣比新加坡進步嗎?...(恕刪)


若是論民主自由新加坡離台灣還遠的很
克里斯鴻1982 wrote:
我個人認為所謂人權不...(恕刪)

若是刑鞭有用的話,那我小時後應該考試都考一百分,年年都拿獎學金
問題是我還是一樣不愛唸書阿,卻練得一身銅牆鐵壁一樣的筋骨

還是從教育才是治本之道阿,更何況會有刑罰產生
都是已發生犯罪事實情況阿,刑罰真的不能預防犯罪阿
小鹿鹿 wrote:
鞭刑??不曉得贊成鞭...(恕刪)


小鹿鹿說的我認同

為了怕被鞭刑所以一般人都會花錢了事
以後一大堆仙人跳
不認識的女人最好離她遠一點
刪除~~~抱歉!!
刪除~~~抱歉!!
刪除~~~抱歉!!
Deray Xu wrote:
不好意思...你說的根本只是屁話...假仁假義...(恕刪)


息怒息怒... 要結婚了, 犯不著為這個議題遭停權咩...

網友 只是發表想法, 這樣說不太好溜...
鞭刑有用嗎
最好還是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
犯強姦罪 就把它結紮
在台灣成立的話

後續很多問題產生

倘若是誣告 所受的痛苦誰負責

將會有更多詐騙集團-仙人跳產生 抓著法律 咬著你傾家蕩產

路上走著 看到異性 還要擔心 會不會撞過來就大喊色狼

台灣 ......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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