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著作權法警局通知書


2gen wrote:
因為不懂,又被警、...(恕刪)

把你想賠給對方的金額拿去請律師
順便通知各媒體採訪
最後把請律師的費用,跑法院造成的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全算在對方
跟他們要求賠償
沒做的事就是沒做,要查就來查
你行的正自然座的直
他們要誣告你何必低聲下氣
又是網路訟棍
不要和解跟他告
最糟的狀況也不會有前科
不用怕
被判刑也不會有前科記錄

就好像她拿著有你精液的衛生紙
不等於你有強姦她
搞不好那是檢來的
是她要證明你有強姦她
要證明你性器官有跟她性器官接合
不是妳要證明妳沒有強姦她

19831974 wrote:
就是遇過~~你不信~...(恕刪)


檢察官隨便做做你就以為可以?
如果你是被告檢察官和原告出去黑箱
你還能無動於衷
也難怪了

2gen wrote:
那也太衰了,所以若...(恕刪)
建議你先找律師咨詢,一小時幾千元先花一花,由律師來告訴你成罪的可能性多大,對方如果再找你,你就告訴他已經委案給律師了,什麼話都不要講。

檢察官不起訴就算了,如果起訴了再委任律師。

我再重覆一次,這是清白問題,不是兩萬九萬的問題。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golihi wrote:
又是網路訟棍
不要和...(恕刪)

那如果像這次片商給我看他們之前告贏的資料有被判3個月易科罰金1日1千的,這種人的良民証也會是空白嗎?
2gen wrote:
最近收到著作權法通...(恕刪)


該不會華硬娛樂吧~ 這家專門做這種事的,網路一堆被告他們告的....被告的是不是國片阿

沒有的事不要認,認了就沒救了....

請他提出證據,證明那個時間點,有沒有拍到你本人在下載

一般商家,他們有提供wifi給顧客使用

先前朋友公司,直接接到警察局的電話說「你們有人在下載,是那一台電腦ip」

請你們資訊人員看一下

資訊人員和警察說 店是提供免費wifi給顧客使用

結果那個警際說 那請你們公司寫個文來說是公共wifi,就沒事了

由此可見,只要是住家被亂槍打鳥告的機率非常大

樓主家中wifi是否也沒設定密碼或被破解了?被人使用呢?

因wifi對外也是同一組。

就是這種人浪費司法資源,代理一部片,一次告百人

若同時告1000人,若500個阿呆會怕被告要合解,合解金抓6萬

三千萬入袋,話說真好賺的行業!

若您真的有下載那就另當別論了....


什麼片?可以告這麼多人?光跑法院就累翻了。
Deoxyribose wrote:
檢察官隨便做做你就以為可以?
如果你是被告檢察官和原告出去黑箱
你還能無動於衷
也難怪了


"事實"就是我原告跟被告出去談和解而已~

你硬要說成如果我是被告,檢察官跟原告出去黑箱,這樣的猜測你就繼續沉醉吧!

真的是誰也救不了你!

在偵查庭期間,檢察官通常都會詢問雙方和解意願,這你也要我翻法條出來,你到底是要追根究底甚麼東西?

再者,你說:檢察官就我遇過的
大多公務員心態想草草了事
和電視電影上的正義凜然不一樣
被告隨便認錯和解賠錢了事最快了
他不必去浪費時間思考到底誰對誰錯


以上像你這種以偏概全固執的想法,我無需再跟你爭論,無聊,你自便.
最近的苦主幾乎都是這部片...
聽說,有法務從業人員向著作權商邀約,
「抓盜版 拆成」~~
所以就變成這樣了...
以前是「長期做種」一定起訴;現在變成
「有下載」起訴...
當然在法理上,有下載不等於有分享,但是
目前的風向似乎這樣~~
庭上也沒有再看你分享總量,是不是超過影
片大小的...
唉...
反正如果你已經認罪,那就一定要和解吧,
如果你沒做過就不認罪就看怎麼耗,
基本上你有開Wifi有設密碼也無法以此定罪,
即使是Wifi都可以被鄰居或外人用軟體破解,即使沒有Wifi也不代表不可能為他人所用,
有人拿你家裏的刀子殺人,警察可以說你家的刀子是你殺人嗎,不行吧,他要舉更進一步佐証.
對方是舉刑事就比較麻煩,警察也要牽涉進去,
如果檢警申請搜索票,就他們搜索,但記得錄影一下,也可以申請國賠.
若你是中木馬被當跳板,只要你舉出佐証,基本上他們也告不了你,去google一下法院的案例,
只是真的花時間跟告訴者耗,
也有告訴者看証據力及被告者對法律的認知或是否有請律師決定要不要跟你耗下去,
現在法律系畢業靠訴訟可能比當法務人員賺的還多還輕鬆,
當然你這個case可能是公司的法務.

只是就像你說公務人員也是人希望你和解,只是你時間不多要不要耗看你,
如果要耗,記得他告不成,則要求精神賠償及工作請假求償,雖然本人不用BT那類P2P,
但也不要讓釣魚的手法層出不窮,很多人特別是未成年小鬼都看到有人免費share就隨便亂點,
其實都有目的,有木馬也有釣魚也有詐騙....,

另外警察及檢查官也是考試進去,他們也是員工也不希望多事,希望皇城和氣,
他們會希望你們和解,甚至會引用一些法條,
他們的法律也不一定都站得住腳,不懂法律的也很多人申請國賠成功,
不然就不需要什麼法官及大法官及三審及上訴等制度,

PS:本人不是法律系畢,出社會只是有類似契約經驗耗過半年,也存証半年,差一點花八萬請律師,
存証信給對方,對方說抱歉就我沒跟對方要賠償,因為對方知道我父母家,
反正我也沒請律師,只是時間及精神損失,算了~
之前一些case聽過法律系同學哈啦,以上只供參考,不代表任何責任,
有錢還是請頭腦清楚口條好的律師去打官司比較好,
但建議你還是要自行舉証準備好,我接觸過律師只懂流程不懂實際狀況居多,
自辯時還是要準備好証據及反証以顯示對方的舉証不足.
檢查官/法官懂得IP mAC 或那些封包的意義嗎?即使是資訊系也不一定清楚,
現在的駭客很利害,MAC或log真的可以代表他指控的一切,不一定,
如果是駭客以你的PC做中繼點呢?那就是為什麼要抓駭客越來越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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