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跟律師聊完 律師笑一整晚

125475368 wrote:
送到宜蘭地檢 就是送...(恕刪)

建議你搞清楚地檢署流程啦

你要不要打給陳大哥問清楚流程?
順便問一下人家為什麼說你怪怪的?
125475368 wrote:
送到宜蘭地檢 就是送...(恕刪)

對了 你要不要問一下 我到底需不需要去宜蘭?
01010100101 wrote:
對了 你要不要問一下...(恕刪)

我沒辦法轉怪怪哥…
因為我懶得私訊…也沒聯絡方式

你看,他不是很快就回了!
根本不需要我們第三方!

你們繼續,我瓜吃完了
要換別的東西,叫外送中…
聖神山 wrote:
我沒辦法轉怪怪哥…因...(恕刪)

你的需求自己轉達啊

為什麼你的要求我要幫你轉達?
阿不就 靜待司法調查 就好了

現在 在吵流程是哪招
跟宜蘭偵查佐 電話喬好, 先送宜蘭地檢 再轉台南地檢, 然後台南地檢會指揮台南偵查隊偵查
(都到台南地檢了, 會退回偵查隊偵查!?)

我到底看了什麼x東西...... 辣眼睛!


再黑單你

x東西看多了傷眼,

官司去面對吧你 話撈!
guanhuad71 wrote:
阿不就 靜待司法調查(恕刪)


怪怪哥很堅持不會轉移到台南
第 5 條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
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移來台南很正常不錯 怪怪哥果然不愧宜蘭偵查隊認證人怪怪的
01010100101 wrote:
怪怪哥很堅持不會轉移到台南
(恕刪)
移來台南很正常不錯 怪怪哥果然不愧宜蘭偵查隊認證人怪怪的

這種東西
"時間"就可證明誰對誰錯

還是把心力放在 怎樣讓檢察官
對你做出「不起訴處分」
再向 對方提告『誣告罪』
這樣打敗對方 才爽
01010100101 wrote:
怪怪哥很堅持不會轉移到台南
就讓他堅持吧...
等事實來證明對錯即可...
現在的口舌...對結果沒幫助...
guanhuad71 wrote:
這種東西"時間"就可...(恕刪)


你也可以算一下最後兩方誰因官司必須跑最多次,及所花費的處理時間最多,以及因這件事誰心情起伏波動最大。
從這來看,有時候也是一個另類的輸贏結果。
有些人告贏結果是其次,但能玩到對方,目的也達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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