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發現國稅局非常的厲害
舉凡遺產,贈與等都是查緝的重點
他們確實會用函文的方式請對象到案說明
老師舉了一個之前轟動一時的例子
黃任中炒股利用投資公司避稅的方式
請了四大會計事務所跟律師事務所
強調要用合法的方式避稅
最後這些精英們絞盡腦汁想到了絕招
但國稅局不爽決定提起告訴
黃任中自認一切合法打死不繳稅,擺明要告就來他不怕
但從初審到最高法院全都判定黃任中敗訴
請出大法官解釋
採取了實質課稅
(此招一出奠定了國稅局無敵狀態,只要國稅局跟你槓上,他要課你稅絕對有辦法)
並將黃任中交付管收
黃任中發覺狀況不對,決定投降,將收藏古董字畫等交付法院拍賣
但拍賣時才赫然發現很多都是贗品
國稅局覺得被當猴子耍,再度向黃任中討錢
黃任中擺明沒錢,但丟出個引子,表示有其他人欠他錢好幾億,如果國稅局追的到
就當還錢吧
但因為官司纏身,健康也因此大受影響
隔年沒多久就病逝
最後出殯時只有一人相送
那人就是小潘潘
像創世用募捐或是網路上跟人收購的方式所取得的發票因為他們並沒有開立發票的行為;
所以拿去兌獎並不會造成這種問題...
姑且不論樓主的作法(拿同事不要的發票)是否適當!
國稅局的想法很簡單...
它懷疑樓主個人或公司有多打發票企圖提高中獎發票的機率...所以當然要查!
查了之後樓主又爆了一個內幕那當然讓它覺淂很點點點...
但是這個金額讓它覺得辦下去也不是...不辦下去也不是...
所以索性叫樓主繳回國庫它好簽結了事!
並不是政府窮瘋了連老百姓中獎都要限制...
我是覺得樓主的立場要去爭所謂中獎的權利是有點站不住腳的...
但我支持不要繳回去.
那2200繳回去也是讓政客蹧蹋而已...
不過不繳回去後續要怎麼處理我也點點點...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