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mobile01之還真奇怪,一樣都是抱怨文可是po的地方不一樣就會有不一樣的回文

既然這樣,那好八
很多人也發訊跟我說網路上嗎,和氣生財
沒有必要為了芝麻小事,而傷了和氣


在此我說明,我本人對億華,以及內部女性員工,完完全全沒有刻意蓄意汙辱的心態


在此讓各位網友,以及億華內部員工,造成困擾實在是很抱歉

特使聲明:我絕非有意蓄意在網路散撥謠言,造個各位不便小弟內心感到羞愧


希望不要再以此大作文章
"因為我說要穿的亮麗,對客人對公司都是一種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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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的亮麗真的是對客人的尊重嗎?

之前看過好幾篇擁華文,貼出來的照片確實是穿的很"辣"
耶?! 怎麼談到法律動作之後氣勢就弱了?


不過01放任這樣的文章繼續延伸,小弟實在是認為有負01的好名聲.。
Finepix~鋼 wrote:
從頭到尾沒人指你,自己對號入座
我文章中有那一句是直接指著你們億華小姐


Finepix~鋼 wrote:
不要再對號入座,不要在自打嘴巴


在億華店長的回覆留言下..
如果真的是你回的訊息
她們好像沒有對號入座
你好像真的也自己承認在講他們了


------------------------Finepix的回應-----

感謝你指教
我說出事實
沒想到說實話也會被批評
至於我說的是不是正確,相信大家都有底

IG:imkimifa
法小金 wrote:
在億華店長的回覆留言...(恕刪)


對於這個以及法律成面,說實在的
只有當事人最清楚不是嗎?
自於我怕不怕那是一回事,我是為了讓我明後兩天要出去遊玩,心情能好一點

至於你想要相關的說詞,我可以提供給你,國軍有兩句名言
關於戰爭的,可以去查查


最後我不要在為這種議題討論了,根本就是討人罵嗎,話怎樣說都不對
我看我潛水好了
Finepix~鋼 wrote:
國軍有兩句名言
關於戰爭的
(恕刪)


為何而戰-為中華民國國家生存發展而戰
為誰而戰-為中華民國百姓安全福祉而戰

這兩句嗎?

還是

搶錢搶糧搶地盤!
大哥是對的!
搬法律出來,嚇阻作用大於實質作用啦~嚇唬老實人而已。

剛好在下班前,收到日本那邊的正式書面,說是要告在大陸的一家台商製造商
原因是廠商東西做錯又不認帳,不接受退貨也不賠償,真是又爛、又白目...
交涉無果,日方便發了告勸狀&告訴狀,不惜要打國際官司...
我真希望能夠打起來,因為這種實務上經驗不多
台中日3方對簿公堂但是實際告的機率近乎0%

當索賠無門時,施加一點壓力。看看能不能唬住對方,
多少撈一點回來才是真正目的。先提告在和解也是一種談判的方法。

話說回來,店家動不動就搬法律出來....太認真了...
真的可以再慎重一點,因為我相信應該有人就是肚爛這一點

法律只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一山還有一山高,希望不會踢到鐵板阿...
法律追訴權是6個月,也就是4月出事,要到10月期限才過....
現在是7月,此舉恐怕會激起''有心人''的動作阿...
因為道歉完全無實質意義,純''象徵''而已
於''情''當然是可以原諒,所以當立場互換時,是否也該考慮多一點體諒?
只講理不講情的店家,銀貨兩訖,當然一樣可以做生意
但久而久之,在重情、且信任店家的消費者眼裡....又會是何想法?


另外在網路上常可以看到,消費者PO文訴苦,卻被商家眼線看到,
出現''保留法律追訴權''等等外行話,這點也很好笑...
有興趣的可以研究研究,是什麼一回事。


以上是胡言亂語
怎麼有人之前難聽的話說一堆

一講到對簿公堂就軟很快?
我是Hiroyuki
真好玩
把店員說成這樣子
還不算侮辱跟毀謗
還不能懲罰這種人
那真的不知道什麼才算是侮辱跟毀謗了
瞎子都看的出是在說誰
在信件中也承認自己說的是事實~~

那這樣子自己的爸爸 媽媽 女友 老婆或女兒
公然公開被說用兩個奶服務客人,或形容家人像越X妹花錢就可以抓到爽,或是水性楊花,或是好想XX誰的女友
都不算侮辱跟毀謗了嗎?
還是有人可以寬容的!!!

大家就看看就算了嗎?怎麼可能
很明確的,這邊文章討論的是億華跟郵局
除非是白痴,否則都知道在說誰
更何況自己也說自己說的是事實

我怎麼看都看的出Finepix是指億華
我看了他的形容都很不舒服,很過分
人是有尊嚴的,服務業的人也是人,也有尊嚴的

第310條 誹謗(毀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是指在「公開、公然」的場合下,也就是在眾人可以共同見聞的情況下,以非「事實」的不雅言語或是圖片、文字對受害者進行「精神上的損害與汙辱」。

在網路上以文字方式謾罵他人,實質上已經構成了公然侮辱罪,在加上公然侮辱罪法條中〝以強暴方式犯前項之罪者〞,也包含以文字表現,所以直接變成〝加重公然侮辱罪〞,也是有期徒刑的喔。



到底告了沒呀?? 好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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