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 ISEI wrote:平常鳥兄回文都挺快的...(恕刪) 你以為賺20000塊錢不用花點時間嗎?-----------------------------------而且就算沒捐錢或真的在經濟上有困難,所以無法捐。大家也應該都不會怪他吧!?01可是個有著善良風氣的大家庭呢..
最早洞的說法就是蘋果報導先出來還說廠商有做穿洞實驗前面我就說過了0.3公分已經不是針孔小洞0.3公分都比原子筆的筆心管子還大了<針孔小洞顯然這個針應該是巨人用的吧所以針孔這個說法應該有誤導之嫌sanoko wrote:PS:奇怪…新聞影片中一個"凹痕"怎麼現在大家都傳成一個"針孔"?另… 有人看過螞蟻明知裡面是水還鑽進去築巢的咩?
艾德華仔 wrote:最早洞的說法就是蘋果...(恕刪) 應該有孔...可是螞蟻怎麼進去的? 又糖水怎麼不會流光?樓主的母親 兄長也有作證沒作假...樓主也不可能那麼閒 故意要作假....一場羅生門的感覺.....
首先恭喜樓主, 終於有個明確的結果了,原先維大力以做不做假的點, 來告這條毀謗罪, 本來就有很大的邏輯問題我對螞蟻怎麼來, 或這件事的真相如何不感興趣,如同前面有網友所說, 這件事恐怕永遠也不知道真相在開庭前, 我有想過即使樓主順利勝訴, 大概也不是到此結束,否則維大力一開始也不會就那麼薄弱的點, 僅憑資源與財力的優勢, 高姿態的告消費者所以還是建議樓主, 在基本的人格信譽挽回後, 藉著這個點,與律師討論後, 作實質能讓生活回歸正常的事吧單單勝訴這件事, 已經對此篇文章, 對廠商的態度, 不管反對支持, 都有一個交代了, 螞蟻我真的不是很在乎
鳥大有關注唷 ~ 昨天有登入 ~ 沒來留個言實在太可惜了 ~--------------------------------------------因為要「維護商譽」而再上訴,個人是覺得太不明智了如果真的再上訴,應該是為了「副總奇摩子」的問題吧!而廠商要再上訴必須要再找出1.J大「惡意」做po文行為的證據2.螞蟻汽水作假的證據3.J大對po文有利害關係的證據不然應該很難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