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_mato wrote:
談公投只是做秀,搶版...(恕刪)
既是人民應有的權利,就沒有什麼做秀和搶版面的問題.
這只是程序邏輯做法上 優 良 中 次 劣 的問題,並不是合不合法的問題.
公不公投涉及到百姓的稅收,或許還有考量的空間,
但把公投打成是做秀和搶版面也未免太過.
權利就是權利,只有合不合法和考量以最少支出達成最大效益的問題.並沒有什麼做不做秀還是搶不搶版面.
今天你去餐館吃飯,只要你付的起錢也不浪費,你管人家點一碗魯肉飯太寒酸 還是吃點兩碗牛肉麵太豪奢,是不是?
假設公投一次要花費上億元,
如果有問題的食品進口多年後部份人得了大病症,試問可是一兩億可以解決的事?
省一億元卻賠上2300多萬國民的健康,某些人覺得划算,但相信大部份人可不認為划算.
不過個人也同意先前網友說的,公投應當是最後的手段,而不是一開始就要用上的
既是代議制度的民主法治國家,就應先督促相關的權責單位做出動作,
只有當他們的權利不夠做事用,人民再想辦法給他們力量,代議仍無法反映主流民意,
再收回權利由人民決定.
美牛進不進口,進口哪些部份,吃或不吃,
任何政策怎麼做都不可能會盡如2300萬人意,但至少要反映乾淨純粹的主流民意,民主國家少數服從多數,
少部份的非主流民意再透過國家的政策福利來做平衡或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