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mclean312 wrote:動用這麼多時間及私...(恕刪) 自私自利的人,我呸~真是噁心至極,心胸狹窄,疑心病重真是沒救了 自己臉皮比犀牛皮還厚,真是不要臉~我看你應該是有妄想症,該吃藥了像個娘娘腔躲在私法背後浪費私法資源,把那些被告約出來講,包準你被K。這是我開的版,也是我提告惡意不取貨的人,以上您對我的評論,已截圖,請36H內修正,若置之不理..............嗯
小楊5311 wrote:自私自利的人,我呸...(恕刪) 那個傢伙真的是歪掉的人,自己都知道要註冊新帳號來講一直在要求社會要給他什麼,文化也講、信仰也講自己卻這麼清楚的厚黑長大到能打字能上網,卻有夠歪,可悲的人生!分分秒秒浪費地球的空氣。路過看不下去的人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07 年易字第 509 號刑事判決裁判日期:民國 107 年 12 月 18 日裁判案由:毀棄損壞主 文被告犯詐術使人損害財產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查看一下,超商取貨不取被告後只要遇到認同的檢察官和法官,下場會怎樣,可能有人覺得不會那麼衰遇到,那就賭賭看囉。可能有人覺得拘役參拾日或易科罰金小意思,那就罰罰看。到時候晚上睡不著的人是誰呢?
您好版主想詢問關於撒告的訊息, 不知能否告知, 在此先謝謝一月份的時候也因為太生氣了, 邁出了人生第一告, 對方是很快的連絡我然後請我可以立即把東西寄給她, 她會很快速的取貨, any way, 過程中我們算是己私下和解了, 查詢到需要提出撒訴, 但我查來查去不知撒訴狀該寄去哪裡? 然後我有下載一份撒訴狀備存了, 但上面要寫股號和案號, 是一定要等到檢察署傳票才會知道嗎? 另外, 一定要有一份和解書嗎? 和解書有固定格式嗎? 由對方書寫對嗎?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