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更新 結案 7-11 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只有告他一條路

ajmclean312 wrote:
動用這麼多時間及私...(恕刪)


自私自利的人,我呸~真是噁心至極,心胸狹窄,疑心病重真是沒救了 自己臉皮比犀牛皮還厚,真是不要臉~我看你應該是有妄想症,該吃藥了像個娘娘腔躲在私法背後浪費私法資源,把那些被告約出來講,包準你被K。

這是我開的版,也是我提告惡意不取貨的人,以上您對我的評論,已截圖,請36H內修正,若置之不理..............嗯
小楊5311 wrote:
自私自利的人,我呸...(恕刪)


那個傢伙真的是歪掉的人,自己都知道要註冊新帳號來講
一直在要求社會要給他什麼,文化也講、信仰也講
自己卻這麼清楚的厚黑
長大到能打字能上網,卻有夠歪,可悲的人生!
分分秒秒浪費地球的空氣。

路過看不下去的人





小楊5311 wrote:
網拍是一份辛苦的工作(恕刪)

一般來講有選超商的我都不交易.....
所以我都限先匯款的或面交就沒出過問題了
livinlavidaloca wrote:
如果檢察官或法官不認同您的觀點,對方就可以以誣告罪對付您。(恕刪)


事情是真實發生 不是無中生有
所以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即便是對方不起訴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07 年易字第 509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07 年 12 月 18 日
裁判案由:毀棄損壞

主 文
被告犯詐術使人損害財產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查看一下,超商取貨不取被告後只要遇到認同的檢察官和法官,下場會怎樣,
可能有人覺得不會那麼衰遇到,那就賭賭看囉。
可能有人覺得拘役參拾日或易科罰金小意思,那就罰罰看。

到時候晚上睡不著的人是誰呢?
您好版主
想詢問關於撒告的訊息, 不知能否告知, 在此先謝謝
一月份的時候也因為太生氣了, 邁出了人生第一告, 對方是很快的連絡我然後請我可以立即把東西寄給她, 她會很快速的取貨, any way, 過程中我們算是己私下和解了, 查詢到需要提出撒訴, 但我查來查去不知撒訴狀該寄去哪裡? 然後我有下載一份撒訴狀備存了, 但上面要寫股號和案號, 是一定要等到檢察署傳票才會知道嗎? 另外, 一定要有一份和解書嗎? 和解書有固定格式嗎? 由對方書寫對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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