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哥+ wrote:
最近柬埔寨新聞很熱,(恕刪)
epoxy砂漿修補完成圖


最後的工作就是如何把木作天花板的7個大洞恢復原狀

註:(本蟀修補的是木作天花板上方的水泥天花板。
木作天花板的7個大洞,有1個是被水泥塊砸破的,其餘6個是本蟀割的,這樣才能站在木作天花板上施工。
天梯的功能其實只是讓本蟀能穿過狗洞爬到木作天花板上面而已。)
KingDavid520 wrote:
總比一群弱智整天在瞎扯論文抄襲有趣多了
一個寫自己的選舉經驗當作論文的人,閉著眼睛都可以寫出來
還需要去抄一個沒有參加選舉的路人甲的論文?(還差點畢不了業的)
用膝蓋都能分辨的事也可以吵那麼久? 選舉真的可以讓人變弱智
亮哥+ wrote:
這無聊的話題之前都不(恕刪)
A博 wrote:
論文事件反映中國人習性,你的創意你的資料不重要,只要我東西比你先做出來就算是我發明的,所以問問不用花錢,能做出來都是我自己本事跟其他人無關,比我晚做出來的都算抄襲我的,這種顛倒倫理的事居然用倫理論斷,台大此次結論應該適用法律論斷才屬合理,因為倫理與法律的絕對論點不同,更可笑是倫理是任一不相干人可對雙方提出檢舉,這跟古代的獵巫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