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69-ER " 關於"救護車送命危婦遇惡駕駛險釀禍"


hl su3a8 wrote:
中指蕭=======.中指蕭: 我有病, 我得了"見到救護車就會伸出中指的病"


..(恕刪)
學經歷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所,指導教授:林玉茹。
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編輯] 現職
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班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專案助理
中央研究院 學生 112111 蕭明禮 錄取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 史學系


書讀到那裡去了,還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專案助理",這該開除永不錄用.



如果我是教授 ..不會讓他畢業

把我們台大的名聲都弄臭了


這業障太深了~~一條人命..
說不定他開記者會宣布說要對網友提告
達 叔 wrote:
最新消息...剛剛T...(恕刪)

tn00297763 wrote:
這是重點嗎???別雞...(恕刪)

我的重點是幹嘛抬舉蕭先生
明明開的就不是賓士
這影片一看再看,

事實上擋駕的不只他一個而已,

車號IV-1727擋駕很久,要不是4569-ER讓開,恐怕擋駕最久的就是IV-1727,

客運196-AC嚴格說起來也是擋駕,客運前面的客運也是擋駕,整條車道都被佔用了,

我認為其實當時候所有在車道上擋駕者,都是共犯,現在只有主謀被揪出來而已,

還一堆共犯逍遙法外,抓到只說,因為塞車不能移動之類的,客運公然擋駕,

實際上你也拿客運沒轍,更不用說一堆路邊臨時停車的人渣。

這些共犯都無責任,到底有沒有天理呀,真是人神共憤!!!!

jokohnson wrote:
這影片一看再看,事實...(恕刪)


讚!! 這新聞我看很多次 發現不只一台可以讓車!!! 其他人前面沒車 也沒往前開的意思阿!!!

Inspector wrote:
我知道有關係但賓士最...(恕刪)



歷史留名

網友真可怕~

Luke Chen wrote:
現在的法律一點也不符合人民對於正義的期待,我們還是繼續集合鄉民的力量,逼迫蕭某自殺謝罪吧!...(恕刪)


呵呵…
這種力量比小六學生的一拳還無力
小六學生搥人還會痛
網路嘴炮不痛不癢,能有什麼力量?
電腦一關,連個屁都不是
到底記者會開了沒?
警長不是先去熱場了嗎,該開始了吧.
病歷資料最好交代清楚.別打混帳!
jokohnson wrote:
這影片一看再看,事實...(恕刪)


若前車不走或有汽車行人檔道,駕駛也沒輒啊,頂多是沒有禮讓救護車

惡劣的是比中指及急煞車"惡意阻撓",不用牽拖他人,至少這些駕駛中他是最壞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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