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69-ER " 關於"救護車送命危婦遇惡駕駛險釀禍"

當蕭明禮身旁的人全部都因為這件事用異樣眼光對待他的話,你認為還有這麼不痛不癢嗎?4569-ER的車牌連我媽都會背了,那台SMART FF還有辦法安心上路嗎?

我身邊就有幾個朋友特地繞去新店市公所站附近觀察了,更別說其他更偏激的網友
klaussshoestring wrote:
呵呵…這種力量比小六...(恕刪)







我覺的一切還是要先逮到蕭郎先生而定



276的機率比較高


可以確信的是 他擺明知道救護車上有病患處於緊急狀態



儘管他很機X 但他不是一意擋著


所以我認為是276


271太硬了 不過我也希望是271




殺人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 or 死刑喔

Neil0924 wrote:
希望大家不要轉移焦點,回到主題
現在大家說真的,最希望蕭家人做什麼事,你才不會那麼繼續那麼生氣
說原諒是不可能的,因為一開始時機點已經錯過了,加上後來老婦人也死了(恕刪)


恩~~因該沒人轉移焦點!!爾我看這位大大道是想轉移焦點~~~我們EMT(警急救護人員)沒有判定人的身死的權力~當~~事想~您OHCA(心肺功能停止)時當你還有求生慾望的話你是想人們幫你體外垵壓(CPR)還是哪怕您心肺功能停止5秒內~這些EMT人員直接判定你是DOA呢?還是要救你!!說實在的就連ER的Dr也要急救30分鐘以上才能判定PT急救無效確認已死亡!!

另~~~有幾種CASS EMT人員是可判定為死亡!!1:屍斑.屍僵.頭部爆裂(如被大卡車壓爆那種)!EMT人員才可斷定PT死亡!!~~但除非家屬執意CPR!!





Luke Chen wrote:
當蕭明禮身旁的人全部...(恕刪)


偏激的人會去新店觀察,然後呢?打他一頓嗎?
然後呢?自己又變成下一場人肉搜索的主角?

現在這種搜索三兩天就來一次
已經變成一種台灣人的休息活動了
一有新的主角出現大家就忘舊的
現在還有人記得美鳳的非常光碟男主角是誰嗎?
這種網路嘴炮有力?
宅男們,不是人人都活在網路世界裏
多出去曬曬太陽多運動才會有力啦。
可怕的不是網友
而是那些不知廉恥沒有道德的人

momotetsu wrote:
鞭就鞭, 不要啥事都推給學校, 尤其是大學生以上



上大學的幾乎都已經滿18歲了, 刑法上已經是成人了, 品行道德還要學校負責?



況且品德是從小就開始建立, 失敗的家庭教育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不能同意你更多...... 企業都有社會責任了,學校可以視之無物?
學校只有教學生知識嗎? 學校對學生沒有約束力嗎? 校規是訂好看看的嗎? 一個群體的文化(風氣)是如何點點滴滴累積而來? 台大為什麼會是台大?

看到新聞,真是枉費國家大把的資源往所謂一流學府的台大挹注,什麼跟什麼? 這就是台大的校風? 難怪荒腔走板之事接踵而至,一付好像事不關己的態度,立委該好好監督一下教育部及台大了
(來源Yahoo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28/143/2jsdw.html)
蘋果》昨求證台大歷史學研究所,校方證實蕭明禮確為博士班研究生,因已修畢學分較少到校,校方昨也聯絡不上他。校方指出,系上對其擋道行為也感驚訝,因他已成年,且事發在校外,一切尊重警方職權,若他有需要校方願提供心理輔導。《蘋果》也以網友公布他戴帽比嘻哈照片向警方查詢,確認為蕭明禮本人。

請各看倌去看看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個人獎懲辦法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操行成績評定辦法,教育者,你還能置身事外嗎?

里歐哈特 wrote:
最新諷刺圖片出籠 請...(恕刪)


這個真的有夠好笑,

大家以後看到這位【中指蕭】,

可以叫他"肖仔"嗎??

反正他老子都出來承認了............


他有病!!

中午的東森新聞標題提到新店檔車王被學校取消資格了...
不知是否為真

way62 wrote:
中午的東森新聞標題提...(恕刪)



不是全家都消失了嗎??
電話沒人接, 家裡沒人~~ 避風頭去了吧
機會就像老二 - 握緊就會變大 - 時間就像乳溝 - 硬擠還是會有
你好像不知道重點在哪裡?
1727應該沒問題,而且最後也有讓開,
比起蕭中指的惡行來講,實在不足為道。

jokohnson wrote:
這影片一看再看,事實...
車號IV-1727擋駕很久,要不是4569-ER讓開,恐怕擋駕最久的就是IV-1727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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