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rley6790 wrote:應該還好吧...
這句話有點性別歧視 還有國籍歧視
從討論串來看...
是從獼猴兄看護討論起...
然後 U 大提出沒什麼人投入...
而這"人"...指的應是國內的人吧...
而看護...一般是女性居多...
故而講出"台(灣)女(性)"...也是很合理的...
不是嗎
...
苦命的台灣獼猴! wrote:
一個月84,000不含三餐與其他費用
廢聘,叫移工滾回印尼。簽驗證,並且提出證據,證明移工惡行重大不適任看護工作。 雇主以書面申請,必需等待勞動部的調查,工作期從數週到半年不等。這期間,我們名下仍未"清空"無法申請新外勞
所以我說法規對雇主很不友善
uriuri wrote:
怎麼沒什麼人投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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