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快來喔 有新聞可以挖了(中壢KIKI屋未經授權)

請問小康哥,他如有販賣商品之行為,那也算是觸法吧?

請看右邊篇幅

"本店備有數千件......任您選購"







請各位將報紙備份??
5506 wrote:
請問小康哥,他如有販賣商品之行為,那也算是觸法吧?
...(恕刪)


只要賣正品就不違法。
感覺店內陳設滿廉價的

我有個很愛無嘴貓的女性友人生日
就到台北應該是正統有授權的無嘴貓餐廳幫他慶生
店內陳設高級不說
連女服務生都打扮成女僕穿的粉味十足
中壢這間我看只有塑膠味...

別告我
台中小康 wrote:
只要賣正品就不違法。...(恕刪)

不是要有代理權才能賣嗎
狗罐頭 wrote:
不是要有代理權才能賣...(恕刪)

代理權只是代理日本的東西而已

基本上日本原廠--->代理商-->下游店家-->顧客

通常代理權只是日本授權台灣代理商代理產品
實際還是下游店家在賣..店家只要能拿到正版的產品..都可以賣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那該廣告圖中的"熱愛....迷照過來",不算是誤導民眾的行為嗎?



題外:那部落格的新聲明,看了真是讓人在一次的火大


這樣的店家,真的只會讓人想罵到翻掉。
覺得他們BLOG真的學不乖耶
怪什麼有心人士(駭客?)
有心人士會幫他們刪文後馬上又新PO文嗎?(不到幾秒喔)
自導自演自嗨的KIKI屋
lord0423 wrote: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恕刪)


有~
Kitty有出貼紙~
Kitty出的東西可多了~
大家好~我是草莓姊姊~ ↓↓ http://tw.myblog.yahoo.com/strawberry-0420
KIKI屋又再次砍文重PO了
真不知道這招要用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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