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夠笨 wrote:其實我覺得你講到重點了~
說真的~我們這的警察,以我自己遇到過的,都很"耐斯"溜!...(恕刪)
你對我好,我也會對你好,互相嘛,人類社會不就是這樣子而已,一般而言。
講到檳榔妹,大家就說她爆粗口飆國罵,不應該。
但好像很少人去思考過 → 為什麼她會對員警有這樣的反應? 難道是發瘋了? 或平常都這樣待人?
"合法"的勸導取締,如果"不合情理",難道就不會使民眾反感,因而產生過度的情緒反應?
檳榔妹事後接受採訪時講了幾句話,頗耐人尋味。
她說「(欒員)對"第三家"都有說有笑,對我就態度很差,從來沒好過,平平都是人」、
「罵髒話是我不對,但是警察先態度不好」。
雖然有些不可盡信,譬如指員警"可能要追第三家檳榔妹"等等,但其他的,出自一個年輕氣盛
易衝動的小妹口中,而且看似記者臨場詢問並非預先"串供",至少可以看出幾個重點:
1. 欒員先前就經常到那邊"巡視",而且兩人已有多次照面,並非初次遇見。
2. 欒員獨厚"第三家",而常找顏女所在店家的"麻煩"。
至於為何欒員獨厚"第三家"? 不得而知,只見李組長眉頭一皺...
但總之 → 這難道沒有違反「平等原則」之嫌?
所以呢,大家只看到檳榔妹罵髒話、不服取締,但這難道不能說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
一個 19 歲未成年人而言,大家期望她懂得什麼「平等原則」,而且知道自己有這個權利,
然後可以有條有理地當場向員警或其他單位提出"異議"?
也許在她心中,只覺得「受到不公平正義的對待」,然後,以她目前所懂的方法,
去發出一個「不平之鳴」,僅此而已。
相對而言,欒員罵顏女的客人:「你是白目喔」,那為何不即刻自上手銬回去警局自首?
豈非「雙重標準」,又如何服眾?
顏女對員警一開始的勸導,雖有不服,但不也"乖乖地縮回去"了? 其他網友也有提到這點。
為何員警還要"挑釁",一再試圖以激將法逼顏女開罵,以達其蒐證目的?
手段也許"合法",但難道就"合理合情"?
(而且是一位 37 歲資深員警,去試圖激怒一個小 18 歲幾乎可以當女兒的未成年人,能看嗎?)
所以接下來顏女抓狂飆國罵,不應該,但不也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