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遠雄海洋公園”的海豚打傷了

窮寇莫追

感覺樓主除了遠雄之外 還想打算告別人
peterhuang808 wrote:
LDS=喇低賽......(恕刪)


阿比透咖啡 wrote:
L 拉 D 豬 S ...(恕刪)


感謝以上2位大大解釋!!
不懂自己罪惡之處,正是你萬惡不赦的理由
peterhuang808 wrote:
用詞要溫馨......(恕刪)


哈哈!對啊!





敢拿出來講最後又不敢面對??

我前面就說過,也有大大也說過,像這樣搞不清楚自己身在什麼場合,分不清事情的輕重緩急,把自己跟小孩暴露在危險狀態,發生事情再來怪別人?
管妹...是誰啊?
朴子 wrote:
事情的發生,總是有肇事方與受害方吧!肇事方就是海豚,而球只是媒介,如果我只說被球打到,誰聽的懂我在說什麼呢?您似乎蠻偏頗的嘛!而我受傷後,花蓮門諾開出的診斷證明是"臉部撕裂傷",至於我不是醫生,我只是猜測,是球打到臉時,可能是球的硬塊造成,也有可能是眼鏡鏡片造成的,我不是鑑定人員,無從判斷!!...,;而受到驚嚇,難道整天都是渾渾噩噩的嗎?不知道您是否有小孩,還是只針對"順路去玩"做出見解呢?我在濃縮文裡也寫到"因為花蓮市我不熟,加上受傷後,我認為不適合從中橫回台中,所以從蘇花公路/台北,繞道回台中,而那兩個景點只是順路而已",麻煩可否看清楚呢?

還沒弄完,不小心按到

此篇為ng作品

remo2919 wrote:
哈哈!對啊!所以人家...(恕刪)


remo兄 請高抬貴手
用語不要太犀利

您已經推倒一棟樓了
這棟樓讓他撐過900樓吧

小心!
管妹...就在你身邊 !

peterhuang808 wrote:
remo兄 請高抬貴...(恕刪)

好吧,不要壞了大家"對他的期待"..
管妹...是誰啊?
作個記號~下班再慢慢看,可以被炮成這樣樓主也算是個腳色,哈哈~~~

兲兲想你 wrote:
窮寇莫追

感覺樓主除了遠雄之外 還想打算告別人


他要告人,先擔心他講人家是高中生這件事吧!
没有人想砲樓主,但是他發文內容前後不一,還會自行結論,企圖誤導網友的想法。
提出了”許多網友”的說法,無非是替自己的作為找正當性。
但看到現在,許多網友提出的意見和他的期待不符。
想讓他取得正當性的”許多網友”並不存在這棟樓中。所以只好消極逃避不再回應。
不管如何他想利用這棟樓,造成錯覺,協助他獲得賠償的做法,他的目的達成了!
不要忘了自己在這棟樓所做的承諾,”許多網友”在等著看。
這棟樓有很多你發的文的護貝。也不要想自行改文。
我現在只等著看結果如何?也不想,也不需要對他苦苦相逼。
樓梯都做好了,等著樓主自己下了!

remo2919 wrote:
好吧,不要壞了大家"...(恕刪)


我很少對開樓的樓主回覆太多,海豚樓是第一次回覆最多,看來我會一直回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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