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樓 chancheng wrote:
現在01網友都精的很的
樓主的目的基本上只是想上來藉由網友與論的力量
逼迫對方提出樓主合理滿意的賠償
常看到這些要求賠償的文
讓我覺得常常都會有一總覺得受騙的感覺
大家在為樓主抱不平的時候 結果只是成為樓主要賠償的一個工具罷了
那些看到只陪2.3000就在那邊抱不平的 要是發現這金額的真實性有?
那..............
要賠償應該 不過請講出確切事實 協調經過
最重要的樓主一開始就應該把自己想要人家賠償多少說出來
合理的話 我想大部分人都會支持的
我支持園方必須賠償 如真如樓主說2.3000也的確太少
5.6萬也不為過 但實際樓主跟人家談的是甚麼呢?
148樓 朴子 wrote:
3.節目開始前 , 工作人員說的注意事項你們一件都沒聽進去吧 ?
的確,我沒有聽清楚,因為當天很熱,我女兒又受不了環境的壓迫與煩熱,所以我在旁邊"服待",;何況,我是去花蓮"渡假"的,不是去"實兵演習"的,我帶家人出來旅遊,我只關心她們開不開心,快不快樂,既然花錢進來首屈一指的遊樂園,我從沒有想到會有安全顧慮(園方本來就要安全規劃),連乖乖坐在座位上也會出事,在事發當時,我們座位後方的兩個孕婦都說,幸好不是打到她們(她們告訴我老婆的),;另外,今天與老婆討論到這件事,她是說,觀眾把球丟回水池時,落點剛好在觀眾台前方,而我們又坐在前台,海豚的擊球點就太近,球速也夠快,事發就是這麼剛好.....
海豚當然不是故意的,雖然他們的智商有人類六歲的智能,但他們必竟是獸類(何況用尾鰭打球),況且六歲的智商有時也不清在做什麼,會不會傷到人,;不過我也籍機會教育女兒,海豚真得不是故意的,本來開玩笑的告訴她們要把它們抓來打屁股,她們都說要原諒它們...
192樓 faff wrote:
終於把19樓爬完還以為跑錯地方了,01的鄉親怎麼突然變的這麼善良
01鄉民:(開版的認為此樓裡很客觀的鄉親 faff大大對鄉親們所說的一句話)
我不確定樓主是否有所隱瞞,以我過來人的經驗看
除了海豚表演要取消有點困難之外
住宿,交通費那些真的於法有據,臉上留疤賠個幾萬塊並不過份
256樓 幸福遙遠 wrote:
就本文來說
樓主眼鏡沒破
是額頭縫三針
還是你的意思是
球打到眼鏡
眼鏡彈到額頭
額頭出血滿面
不過詳細內容我也不清楚就是等樓主出來解釋清楚吧..
262樓 加藤老鵰 wrote:
嗯嗯,這是我的推論啦.因為照描述樓主是正面受直擊,排除擦傷的可能,傷在額頭,不是鼻腔出血,排除鼻腔內富含血管的軟組織因吸收撞擊能量而出血的可能.正面受力要造成撕裂傷,通常會經由硬物的媒介,例如眼鏡架.
335樓 朴子 wrote:
事情的發生,總是有肇事方與受害方吧!肇事方就是海豚,而球只是媒介,如果我只說被球打到,誰聽的懂我在說什麼呢?您似乎蠻偏頗的嘛!而我受傷後,花蓮門諾開出的診斷證明是"臉部撕裂傷",至於我不是醫生,我只是猜測,是球打到臉時,可能是球的硬塊造成,也有可能是眼鏡鏡片造成的,我不是鑑定人員,無從判斷!!...,;而受到驚嚇,難道整天都是渾渾噩噩的嗎?不知道您是否有小孩,還是只針對"順路去玩"做出見解呢?我在濃縮文裡也寫到"因為花蓮市我不熟,加上受傷後,我認為不適合從中橫回台中,所以從蘇花公路/台北,繞道回台中,而那兩個景點只是順路而已",麻煩可否看清楚呢?
最關鍵、最神秘的225樓 蘋果皇上007 wrote:
據大清特派御用情報府人員傳來的消息,樓主並沒有把實際讓你受傷的主因講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