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草莓?" 我覺得新鮮人真的是草莓!

既然不是你要的高度,那還不換工作的理由是?
喔...我忘了你在833樓講的,人家要你做久一點嘛,
真得很有原則!

我想人要懂的雙贏,不要只會說老板刻薄員工,員工自己也要替老闆想想,
請問有誰會讓員工公費去上跟現有職務無關的課程? 這種員工我認為稱其為白目也不為過!
話說回來,心都不在這個職務上了,被主管認定不長進何錯之有?

peterTG wrote:
我很想讓公司給我公費去學語言阿,不過之前部長有說,除非我職稱和職能全轉成對國外單位的業務,不然公司不會同意一個財務會計人員去公費從事語言方面(非財務面)的進修。

至於你要說拒絕上課之外能否爭取換成其他課程,這個確實是可以做的,不過也要看公司願不願意讓你換,如果公司真的不願意讓你換,請問你還願意去上嗎?
我前面講蝴蝶老兄,就是說員工拒絕之後單方面的認為不努力,或許人家將來根本不是打算往這方面發展,又或者私下已經有在做其他進修了也說不定。真的是灘爛泥扶不上牆,那也是那個員工個人的事情,說真的跟不接受公司公費給的下班後培訓就等於不努力也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不是嗎?

態度決定高度,我很認同。
不過也要先看這個所謂高度,是不是你想要的高度,才會做出相應的回應,不是嗎?

Kake wrote:
原則上你對OJT的說...(恕刪)


我在一開始就說過了,如果真的有心接受公司栽培,會在「打副本」與「下班進修」間取得一個平衡,也就是我說的「解決一個問題會找一個方法,逃避一個問題會找一堆理由」。

真的有心要學,會跟你討論「我不想學這個,主管我可以換課程嗎」、「我家有老母要顧,可以喬一下時間嗎」、「我每週三要做復健,可以不要在那天強碰嗎」,不是丟一句「我要打副本」就算了,這樣的員工不是不長進不努力不然是啥?

隔壁新來三個月的小妹(還不到公司補助資格)偷偷跑來問我:「老大老大!他不去我去可以嗎?」

你是老闆你是主管你要栽培誰?

反正你公司業務做不出來那是你家的事,我很滿足目前的薪水,要我進修就請付我加班費、學費、公車費,最好連晚餐費都幫我付一付。

如果這真的是年輕一代的堅持,那我只能說你們保重了。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Kake wrote:
我想你就不要在硬凹,你在第858樓很清楚表達你認為公司不該根據員工拒絕下班進修來考核員工!

過勞死是因為臨時產線出狀況回去處理還是因為長期長時間的工作?

你說這些不是在打自己的嘴吧?
沒有加班,不是命令你就不會去上課,這不就是在說一定要在上班時間上課嗎? 當然你還是可以繼續凹!

終於說實話了...只要是"上班時間"就可以配合,
只要是下班時間就算職務上有需求,個人有興趣都不會配合!

又來了...敢問待過幾間公司? 說得好像很清楚多數的公司情況,還是又是從朋友那邊聽來的?
本人在外商十年了,相信我公司的制度應該相對完善,但怎麼我上星期才剛剛在晚上接受訓練呢?
原因很簡單,員工分散在不同的時區就會出現有時候要在晚上上課的狀況!
有人怎麼就是"以管窺天以蠡測海"而不自知!

1.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公司要怎麼認為員工怎樣我不反對,但不代表我贊成下班之後私人時間的使用也可以被用來評量一個人的價值。你可以評量一個人下班後的人品,但不能將一個人下班時間的活動作為評量一個人在工作上的努力程度。
2.下班之後的私人時間使用,跟突發性與長期性有絕對關係嗎?所以我下班回到家後短暫的被叫回公司,這當中包含通勤時間在內沒有接觸到工作的時間都不算是我的私人時間被占用?當然如果是十萬火急需要解決的,我相信沒幾個正常員工不會回去解決啦,但老闆多少也會表示一點意思,比如可以補休幾小時之類的,不是嗎?(我自己是有碰過假日被叫去公司處理事情,上班6個小時補我一天8hr的假。)
3.我有自打嘴巴嗎?你看清楚再發言好嗎?我說:"公司要求我上的課程,如果是為了職務上的需要,上班時間內我願意配合公司啊,公務時間跟喜好無關好嗎?",公務時間你是什麼你知道嗎?要我挪用我的private time可以啊,之後給我補回來或是給我所謂的加班費,我配合在公務時間中為了職務上的需要而付出阿。
4.只要是下班時間,就是屬於我個人的時間,我個人時間如果願意去進修我有興趣的語言,公司要幫我付錢,不用列為公務時間也可以,我不反對阿,。是你所說的個人有興趣也不配合嗎?是我國語太爛還是你國語太好?可以被你理解成這樣,你也是奇才。
5.多數完善的公司,就是因為我自己在集團公司啊,跟其他在集團企業的同學一定都會聊到公司制度與進修相關的東西,畢竟進公司除了完成工作,還有就是在工作中學習成長,除了個人薪資這種私人個資的資訊,一般公司福利或進修等等的,一定都會聊,不是嗎?

你上課的時間我不管也沒興趣,重點是你上課的時間算不算你為了公司及工作付出的時間。
你自己本人相當有興趣那我也無可置喙,若你本人無興趣又要算在自己的時間上,也有拒絕的權利不是嗎?
Kake wrote:
既然不是你要的高度,那還不換工作的理由是?
喔...我忘了你在833樓講的,人家要你做久一點嘛,
真得很有原則!

我想人要懂的雙贏,不要只會說老板刻薄員工,員工自己也要替老闆想想,
請問有誰會讓員工公費去上跟現有職務無關的課程? 這種員工我認為稱其為白目也不為過!
話說回來,心都不在這個職務上了,被主管認定不長進何錯之有?

你又在擅自亂解讀啦。
你知道工作未滿一年在下一份工作面試的時候根本算不上是履歷嗎?洗履歷有沒有聽過?
你自己在職場混這麼久,有能力沒履歷的人要往上跳的機會有多高?有多少公司會花時間考核能力給予符合能力的相應職務?
至於高度的部分,每個人追求的不同,就如同你所知我現在編入的是會計課,但我從面試進公司的後就明確表明了我雖然是會計系畢業,但我並沒打算成為一個會計主管,至於為什麼會進來做,是因為雖然不想走會計一條到底,但未來想做的東西跟財務稽核有相關,還是多少要接觸一點,這種情況下你覺得公司以養成一個會計主管而要求我去上課,你覺得我會願意花我自己私人的時間去上嗎?
這世界不是非黑就白,當然有那種一開始就能讓人直接往自己目標走的工作,但也有那種職務是要先在產業相關工作上磨過幾年之後才有辦法轉上去的。
(EX:比如我說的"稽核",你自己去搜一下就知道了,有哪家公司會用完全沒有任何相關經驗但有分析能力的新人去做這塊?)

我可沒說老闆苛薄員工,如果老闆真的在上班時間沒你不行,逼得一定要下班時間才能讓你去進修,那表示這家公司人手調度上出了問題。這也是為什麼有些人可以在上班時間安排去進修,而某些人沒辦法的原因,不是嗎?公司制度說明了一切,不必我多說了吧?你覺得大集團會缺人,還是中小公司容易缺人手?你覺得大集團的職務代理人制度比較完善,還是中小公司比較完善?

你所謂的心要在職務上,是指包括下班之後個人時間在內的24hr嗎?那就如我前面所說的,乾脆不要下班好了。
一個維安人員保護政要安全,難道他放假或下班時間還要心繫政要安危?同理,員工下班之後休息的個人時間如果都還要掛心著工作才叫做上進,那說真的你在討論板上面跟我們討論這種跟你職務或許無關的東西,也是沒把工作放在心上不是嗎?
難道你不覺得,日常工作能夠先做好,之後再讓人自己選擇自己要發展的方向,比你強壓人家上轎的效果會好很多嗎?就如同前面Curtis_l版友所說:"換句話說,有人想當專業且深技術的程式設計師,你要他去上管理課程,跟有人想當經理人,你要他去上技術深厚的課程,當然會產生抗拒心理。"
適才適所,人會選擇自己有興趣的東西去鑽研本來就是正常的,不是嗎?

至於談到跟現有職務無關的能力,說真的用到的時候你就知道了。我自己日文沒說很強啦,N2程度而已,我明明幹的是會計,週四卻被上司抓去翻譯日本產品的合約更動書(因為原本的負責人請兩天假又不想拖到下週再跟上面呈報),你說這跟我本身職務內容有沒有相關?(我承認"合約"跟財務工作有相關)
這時候也要請你站在員工的立場想想,員工這種非例行性的幫忙翻譯能跟公司額外收錢嗎?本來就是雙贏,老闆請我來工作,力所能及的時候盡量幫忙(就算非我本業),下班後我自己的時間安排和興趣老闆也懂得尊重,這就是雙贏,不是嗎?
照你的說法,員工想公費去上一些與工作無關的課程可以被稱為白目,那免費利用員工這些與工作無關技能的公司要被你稱為什麼?機巧?
過勞死早已經被無限上綱了…

有些人本身身體就不好,能怪公司嗎?有些人生活習慣本身不佳(抽煙酗酒),能怪公司嗎?就跟富士康跳樓事件一樣,大家不怪現在小孩草莓化嚴重,只會將工廠污名化血汗工廠。

我連續一個月凌晨4點睡到早晨8點,前天還值班整夜沒睡,也沒過勞啊!
Kake wrote:
我想你就不要在硬凹,...(恕刪)

opelisc2000 wrote:
過勞死早已經被無限上綱了…

有些人本身身體就不好,能怪公司嗎?有些人生活習慣本身不佳(抽煙酗酒),能怪公司嗎?就跟富士康跳樓事件一樣,大家不怪現在小孩草莓化嚴重,只會將工廠污名化血汗工廠。

我連續一個月凌晨4點睡到早晨8點,前天還值班整夜沒睡,也沒過勞啊!


你太以偏概全了,每個人的體力體質不同,有些職業真的是會過勞死,跟草不草莓一點關係都沒有,你不能拿自己的身體狀況來和不幸往生的人比較,太不厚道!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絕代蝴蝶 wrote:
你太以偏概全了,每個...(恕刪)

難得有共同的見解,以偏概全+1...

O大大概不知道另外有位人資副總都加班到半夜三點多,上班時間卻能在01發帖子幹譙員工的,也沒看到過勞,不是嗎?
realeric wrote:
新人問我問題我就說很...(恕刪)


下班時間到了準時下班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難道上班時間到了到不用準時上班?

至於新人的問題.
請問有帶過新人的資深職員一句話:哪個新人問題不多阿?

opelisc2000 wrote:
過勞死早已經被無限上...(恕刪)


一間公司有員工過勞死很簡單.
拿班表或打卡單來看有沒有超時工作.
死亡責任是員工身體問題還是過勞問題很好釐清.
一個員工都沒加班工作內容也與其他員工相同.
即使突然人死了這社會對該公司也不會有太大的譴責.
大家還是很明禮的.

過勞死是現代名詞古代也有成語叫積勞成疾.
過勞會造成突然死亡.
積勞會造成身體傷害.
請問過勞死可以跟公司要求多少賠償?
上次看到有人車禍死亡被害者家屬要求賠償.
計算是被害人死亡年紀到退休年紀的總所得加上殯葬.精神賠償.撫養費.
請問過勞死家屬可以跟該員工公司要求同樣賠償嗎?
絕代蝴蝶 wrote:
我在一開始就說過了,...(恕刪)


公司絕無資格說勞工是來公司學習.
老闆給員工在職訓練是老闆的責任.
因為當勞工本質學能都學會也很強則可以替公司創造更大營收.
所以最大獲利的還是公司與老闆.
主管給下屬員工教育也是主管的責任.
因為當下屬能力都很強而這位主管則可再往更高的位階升.
所以有好處的也還是這位主管.
我自己也做過主管我為什麼要教育新人.
很簡單.
因為新人什麼都不會累的是我.
新人出了錯出來扛的也是我.
新人都不會沒業績薪資低受不了離職要再徵新人的是我.
我的部門人員流動大上司怪的還是我.
開公司又不是在做慈善教育事業資方訓練勞方最後還是要讓勞方替資方獲利.
在職訓練絕對是老闆與主管的責任.
員工教育是上班內容之一.
所以訓練時間也絕對是要在上班時間.
至於勞工出門工作主要是一份薪水.
要薪水則是讓生活過的更好.
工時那麼長不要說生活過更好了身體好不好都是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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