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們一起開的搞笑地產公司 五都法拍屋 9月爆量-歪樓篇

KingDavid520 wrote:
確定這個角度果然沒錯...(恕刪)


Xantia_L wrote:
如果不要發生事故,這樣蓋一大棟 可以賺多少

賺好幾億

Xantia_L wrote:
每次都有一些單位在事後諸葛,或是後面開罰,如勞檢...

天上掉下來的績效跟獎金

Xantia_L wrote:
走路一定是腳跟先著地。除非,大明王潮的A咖僅一位

老虎鞋整個底是平的只好腳掌著地

Xantia_L wrote:
水都沒味道,有如感情一樣空白很久了。
還是要喝一點醣類飲料。

這時候你可以來瓶康貝特

Xantia_L wrote:
A哥
依然記得從你口中說出再見堅決如鐵...........昏暗中有種烈日灼身的錯覺 黃昏的地平線 劃出一句離別

傍晚從桃園回台北的高速公路上有多起追撞事故......都是黃昏的光線惹的禍
KingDavid520 wrote:
確定這個角度果然沒錯...(恕刪)

K大可以開始物色移軸鏡,基本上我現在不會再買鏡頭了,除非功能特殊例如移軸鏡我以前就有在想,城市拍建築物實在很需要,室內拍有高度的也需要.....交給你先衝CANON 17mm或24mm移軸轉接SONY
最近結婚的小朋友很多,幾乎每星期都在喝喜酒,忽然穿西裝場合多起來只好緊急採購幾組
藍色系的就算不穿全套拿來搭牛仔褲也是可以休閒






進場


開喝


新娘帶頭熱舞










新人換裝再次進場分送喜糖


觀看婚禮籌備的回憶


不好意思又黃昏了
A咖錦衣衛 wrote:
最近結婚的小朋友很多...(恕刪)


我就想說整天不見人,又不是去西門町收租。那應該去當志工....攝影師。

這無解了。真的少一色Photoshop 拿來修吧。
還是說相機,色溫壞掉了。

A哥這相機拍不出冷色系

純白的餐具也會走精。

以後你去參加婚禮。我應該幫你去吃。你負責拍照,我負責幫你吃回本。順便兼打包。

不然宴會上的美食。就沒人拍了。


現在宴會又不能單買。不用餐。只喝水。

國道車禍多......這是因為太多像大湖貴婦姊。這樣寵小孩。反正保險公司都會賠。

現在交通事故 千奇百樣。教練場明明沒有交,可是駕駛卻能舉一反三
例如。翻車,側翻.....或是騎到分隔島


對於上了社會新聞的建設公司,如果他阿莎力。直接買斷,崩掉的大樓。(代誌絕對不會像我這個憨人所想的)
會不會止血。

加上如果我是購買預售屋。 挖虧大。本身的地基搞不定

再回到法律層面,假扣押 哪有這麼多錢(保證金)
Xantia_L wrote:
我就想說整天不見人,...(恕刪)

一大清早就起床去還願祭祀.....接著等百貨開門買衣服......中午桃園喝喜酒

一路喝到傍晚又回101繼續採購下星期的裝備



現在怎麼都沒人討論NB.....目前觀光客還是都東南亞的......怎麼辨識很簡單......上半身再怎麼華麗......腳下穿球鞋
Xantia_L wrote:
還是說相機,色溫壞掉了。

A哥這相機拍不出冷色系

明明燈泡就是黃色的你硬要拍成白色

Xantia_L wrote:
上了社會新聞的建設公司,如果他阿莎力。直接買斷,崩掉的大樓。(代誌絕對不會像我這個憨人所想的)
會不會止血。

當然會止血.....只是董事長沒那腦力,沒那魄力,......最主要是沒決定權......要多數大股東同意才行,這些搞建築的腦筋都很死的,也不用指望他們有危機處理能力,因為可行性方法對他們來說叫做異想天開.....這幾年來我看透透了......若要照他們的想法做法我乾脆直接放棄算了......就是我胡搞亂搞才讓八家廠商都跌破眼鏡

買斷其實不用花錢.....只是那些老古板死腦筋硬梆梆沒做過的事不敢做,會回你聽起來完全可行......但還是不做
A咖錦衣衛 wrote:
明明燈泡就是黃色的你...(恕刪)


A哥我覺得在台灣大撒幣應該有效,至於結局 再說吧 先安撫人心。
搞倒公司,那受害的一定是住戶。


上市公司 還不招開 重大訊息說明會。看來其實罰很少。這種我怎麼敢買。

上市公司重大訊息發布 。
這會影響股價的....不知道標準在哪

上市公司發布重大訊息時點應遵循本公司重大訊息處理程
序第 6 條及第 9 條等規定



難怪我在FB看到這貼圖。本來是比較適合給A咖使用。都更




我猜星期一,大概要請這公司2538喝咖啡了。

台灣算很好了,看看隔壁的韓果。重大災害處罰法,是有刑責。不像台灣很多行政法,說有刑責。
其實到地檢。就吃豬腳麵線。沒事

台灣法律蠻爽的6個月通常都是易科罰金。


https://world.kbs.co.kr/service/news_view.htm?lang=c&Seq_Code=74300
韓國國際廣播電台報導:韓國從27日起施行《重大災害處罰法》。根據該法,發生重大事故時,將問責企業管理層或機關負責人。

該法適用對象為正式員工50人以上的營業場所或項目金額超過50億韓元的建設工地。

該法的最大特點是在發生重大事故時可處罰最高責任人。最高責任人指企業首席執行官、政府部門長官及地方自治團體長。

根據該法,防止重大事故的義務主要包括兩項,首先是調查工作現場、分析過去事故,提前確認工作現場的危險因素;第二是投入人力和預算,消除危險因素。若因努力不足導致重大事故發生,將可能受到處罰。

若發生人員死亡,可處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最高10億韓元罰金。有期徒刑只設下限,不設上限。若確定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可被處以最高達損失額五倍的懲罰性損失賠償金。

施行首日,韓國十大建設公司中有一半休息。建設業每年造成的死亡人數佔據工傷事故死亡人數的一半,業界對有可能受到高強度調查表示擔憂


台灣不可能通過,也不會有人提議。畢竟搬石頭....
一般縣市政府行政處分 10萬的罰金就來關心。
百萬的罰金。大概會被嚴重關切,(環保局比較敢開,勞動部就算了)

我覺得是勞動部的稽查人員,不怎麼專業。說穿了,沒這麼多人有牌照,(技師高考)
台灣喊專業。大概都是很容易取得的乙級,丙級。



高職最大謊言「丙乙級證照」!氾濫到人手1張 網:老闆忽略廢紙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304/1123360.htm

我也有一個乙級,但是政府粉低調。加上已經絕種幾十年了。
政府只承認這是一個資格。哈哈。<說穿了給補習班一個賺錢的機會>這很普遍,可是一些呆人願意繳報名費給政府。

這種東西只是講的是一個概念,死背。通常就那個程度。
走不出台灣。



作業環境監測(物理(化學)性因子),還比較有技術性。不過不想走這行。
還要上課才能考。 考試我真的很不行。
Xantia_L wrote:
搞倒公司,那受害的一定是住戶。


雙號住戶有望今明搬回…「誰敢掛保證」 38人不返家

記者邱書昱、楊正海、林佳彣/台北報導
2023年9月10日 週日 上午6:28
台北市大直塌陷案,市府撤離逾四百名住戶到廿家安置旅館,但許多住戶憂心,即便解除管制返家,但誰又敢保證房子安全,不敢入住,北市府統計,至少卅八人沒意願返家入住;觀傳局指出,安置旅館延長至九月廿二日,也準備好一家旅館讓災民長期安置。

大直街九十四巷一弄一、三、五、七、九號等「單號」民宅鄰近塌陷建案,受損最嚴重,甚至有民宅從「五樓變四樓」,附近住戶考量安全也都撤離,「雙號」民宅受損較小,市府仍進入各個房間、樓梯勘查,若結構沒受影響,便恢復供電,「雙號」民宅住戶有望今天或明天搬回家。

台北市長蔣萬安指出,目前大部分民眾是願意回來,有少部分民眾仍有疑慮,可能不願意回來居住,針對這些人都會安排後續的安置與住宿。中山區公所表示,雙號的住民安置戶有四十三戶、一○一人,有六十三人有意願回來、卅八人沒意願,主要是希望能有結構安全的證明。



超過三天了這案子沒有解決,那代表很多年不會解決了
連這種沒有嚴重災害的都準備啃建商時,建商不會出來處理
後續可能是沉的那棟逐一個體戶解決,沒在跟你公開一次所有人處理,因為有人會趁亂打劫,現在是最可能被排除在樂透彩外的一群人試圖要求強迫中獎,另外一些政治人物講先賠償再合作重建這種話也是在打劫,所謂的賠就是幫你修房子,哪有賠完再買下你房子這種事?這就是台灣人長期各式認知作戰下的結果,自己認為合理就是對,你再看別人會不會理你
Xantia_L wrote:
上市公司 還不招開 重大訊息說明會。這種我怎麼敢買。...(恕刪)


X大 買很多喔??!
建商都要巴結您~

恭迎X大 蒞臨指導,上座,請上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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