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gonQuad wrote:
現在法有明文殺人可以死刑 且那個人也被檢察官求處死刑
他自己也知道 還決意這樣搞
...(恕刪)
台灣檢察官求處死刑,但法官又沒判.....
就算判死刑法務部長又沒膽簽字!
加害者就是知道台灣的法律這樣,才敢繼續犯啦!
DragonQuad wrote:
你可以說人死掉就不會再犯 但是長期隔離效果一樣
關二三十年放出來 又再殺人 這種是極少數
而且有的沒關幾年就放出來再犯的 那和有沒死刑根本無關
那是刑事司法執行的問題 不該放而放 不代表應該死
何況台灣司法品質又不是說多好 死刑難免有誤判
而且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一個人該不該死讓另一人來決定 不合理
對天生的反社會人格者也不公平 有人只是天生就與社會主流價值觀不同罷了...(恕刪)
請問納稅為何要花錢給他們長期隔離阿
DragonQuad wrote:
而且都判死刑,會有反效果,就跟化療一樣,假如今天是妳爸媽或兒女呢,妳不會贈恨材頭嗎
不會做出令人想不到的事,說不會就是放屁,不可能,人是私心的,尤其是母親對小孩,妳認為
這麼做只會造成惡性循環)
那意思是說被害人可以直接對加害人家屬作出報復手段嗎?
今天做錯事的是加害人,伏法應該,加害人家屬若不甘作出報復手段一樣判刑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