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新聞..悶狗事件波利士大人被提告了

netx34 wrote:
今天妳去上班妳們公司...(恕刪)


你是在講啥啊?
理清邏輯再說一次吧
DiabloIII wrote:
你是在講啥啊?理清邏...(恕刪)

在講啥
破窗小事 那我等下去把我家小黃關起來
麻煩妳去破個窗 看妳要不要
小三の目では盲目のスタンプを見て

DiabloIII wrote:
哪裡不同呢? ...(恕刪)


火災會破壞相憐住家
是為了避免火勢延燒開來
為得仍然是救還未起火住家的生命財產
主要還是為了救人命
lorisliu wrote:
火災會破壞相憐住家是...(恕刪)


不對
就算沒生命也是要這樣做
不然到時被BC 屋主告 ,消防隊就慘了

DiabloIII wrote:
我的看法是:

1.破窗可以修復, 狗死不可復活 , 因此我覺得是破窗的傷害比較小...........

(恕刪)



我的看法是

現場的警察比較衰.....小.....朋友

沒事也被告

應該要告狗主人才對吧


DiabloIII wrote:
不對
就算沒生命...(恕刪)


不會被告
告了也不成立
比例原則的問題
跟這次偽愛護動物人士一樣
告了基本上也不會成立
所以是作秀成份大於實質義意
lorisliu wrote:
此案最好笑的點在於
把狗關在車內不理的狗主人.沒事.
冷眼旁觀不願破窗的偽愛狗人士..沒事.
倒楣的執勤員警...躺著也中槍...(恕刪)


這才是最經典的...最後嘴炮的贏了...開罵叫警察又不敢自己破窗的偽愛狗人士贏了
netx34 wrote:
在講啥
破窗小事 那我等下去把我家小黃關起來
麻煩妳去破個窗 看妳要不要


你都麻煩我了

當然ok啊

呵呵~

不過地點要在我可以馬上到達的地方喔.


lorisliu wrote:
問題是這是你的看法
傷害大小是原財產主人認定的
告他虐待動物可成立
但~原車立告警察損毀私人財產也可以成立
即然是偽愛狗人士想救狗
為何要承察來擔警這個負任??
更何況,救狗這件事跟本不是警察權責下該管的事


關於這裡
原車主告毀損是不成立
警察主張緊急避難就行了
我的問題點是該怎麼救狗才最好?
不是討論"救狗是誰的責任".
因為人民不懂法律
所以才請警察來辦理
不過警察自行判斷不作為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導致這種局面
就等看結果如何了
DiabloIII wrote:
警察主張緊急避難就行了
我的問題點是該怎麼救狗才最好?...(恕刪)


這件事情,有一個很現實的法律問題,
那就是狗雖然是一條生命,但它在法律的位階上只是"物"
而緊急避難是針對"人"有危險時的主張

照愛狗人仕的想法:人=生命=狗
但在現行的法律:人=生命>狗=物

所以愛狗人仕,真的要做,就應如前面幾位大大說的:從立法著手,將"狗命"提高位階到"人命"的層級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