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救人還是救狗?(我的答案公布在60樓)

這個問題跟獵人裡面的,如果女友跟媽媽只能救一個要救誰,一樣,沒有標準的答案,我覺得要看情況而定,也要評估自己的能力,去救也不一定代表救得成

人沒有受過救生員訓練或是泳技並沒有到非常好貿然下水救人是很危險的,人在溺水的時候力氣很大,可能要去救人的人反而被抓著一起沉下去,所以至少要等到對方已經沒有意識了再去救會比較安全

如果那個人是近在咫尺在岸上拉一把就可以救,那當然是先拉他再下水救狗

如果那個人是走在路上莫名其妙被人推到水裡,你剛好經過救了他,搞不好他還會覺得是你推的,版上有一篇講到有個人他看到有人車禍,好心打個電話叫救護車,但因為那通電話,讓他被指為肇事者賠了幾十萬。

如果是我的狗衝過去把他撞下水去,兩個一起掉下去,我會先救那個人

如果是颱風天,那個人在岸邊垂釣,我帶我家的狗去玩,狗跟那個人一起被捲走,我會覺得那個人在颱風天還一個人跑到岸邊出事是他的責任,我的狗是我帶來出事是我的責任

一般的情況應該很少會有這種二者只能選擇一個的情況,如果考慮到狗在溺水後到被救起來還能救得活的時間比人短,人又要等他失去意識或是沒有力氣的時候才能救,那應該會先救狗再救人

我記得以前好像有一則新聞是有個人他在颱風天去登山被困住,後來派遣直升機救援,之後那個人又發生了幾次相同的事件,浪費社會資源去救了他很多次,如果那個溺水的人是沒有跟朋友一個人還很喜歡跑去禁止戲水的危險水域去玩溺水,救了一次難保不會有下一次,每次都要版上的人損失一條狗去救他....
救狗。
更何況是心愛又忠於自己的小狗。

想了幾回還是救狗比較好,以免上岸後,會有人說是我推他下去的....

倘若未來我的親人或我自己落水,陌生人救了同樣溺水的狗而不救人,
我也不會怪他。

畢竟非親非故,救人並非他的義務與責任,怎能埋怨或責怪他所做的選擇。
史懷哲博士說:「要讓生活脫離悲慘的方法有兩種,那就是貓和音樂。」
Arthur0224 wrote:
如果真的有下一次,就算你知道是那個小孩的錯,
你撞那個小孩,他會死,跟你閃他,你只是骨折住院,
你會選擇哪一個?


撞那個小孩,小孩會死,或受傷住院,他要因過失致死或傷害,賠錢或坐牢,跟他閃小孩,他自己骨折住院或他被其他車撞或是撞上大樹死掉

之前新聞就有一個人是因為閃人而死掉的,而且時速40又緊急剎車,衝撞力道應該不會太強,要不就是他自摔,要不就是用已經沒剩多少的速度把小孩推倒
Arthur0224 wrote:
如果真的有下一次,就...(恕刪)


小孩會不會死我不知道..
可是我可以告訴你那個骨折的人會承擔什麼後果..
1.他無法跑步了.只能走路..一般低運動性活動..無法久站....
2.往後天氣一變他會很容易的發現....
3.腳上有一道很大又很醜的傷口.我相信她會變的不敢穿短裙.(她還年輕)
4.她往後會慢慢發現許多痛苦與麻煩....

....很多人如此.嚴重的更多.不想多說.

我覺得沒有人有資格要求一個正常守規矩的人.為另一個人犧牲

.不過社會需要多一點像你如此大愛的人.有一天換做你.需要犧牲這些.我不知道你會不會願意.但就我知道的.沒有一個不後悔.
你加油
ceylon9 wrote:
小孩會不會死我不知道...(恕刪)

不閃不避,也沒辦法確定騎車的是否沒事
說不定結果一樣,只是多一個小孩受傷

我想說的是
看見人衝出來能直直衝上去
這種是我做不來
就交給你了

這不代表大愛
只是當下的反應
即使為閃狗黎過......看到狗衝出來還是會緊急煞車閃避
何況是人
============================
ceylon9 wrote:
分享一案例:有一個人騎車時速40...為了閃一個大人沒看好.沒教好的小孩(有其父必有其子)[他跑到馬路上玩]..後來騎車的人為了閃他撞上路樹..骨折..
小孩的父母當作沒發生.好心人住院他們連一聲問候都沒...
事後問他下一次給你選擇你會怎樣..

案例再借一下
過失致人受傷是有刑責的
對這種當沒發生過的人一定要給教訓
是我一定會告
遇到這種事默默承受再轉變心性,這樣會快樂嗎
救狗的同時請人趕快幫忙報警,這樣行不行?

是自己的寵物的話,不就會自責死,人不救一樣會自責,那不如幫忙報個警,沒救到也無能為力,畢竟我無法一次顧到兩個。
從前從前有一隻笨貓,不小心變成了隨處可見的瞎忙族,而且還是薪水不多的那種。
過失致人受傷是有刑責的沒錯,但是無過失的話就沒刑責了。

kore921 wrote:
不閃不避,也沒辦法確...
過失致人受傷是有刑責的
對這種當沒發生過的人一定要給教訓
是我一定會告
遇到這種事默默承受再轉變心性,這樣會快樂嗎(恕刪)
不行,選擇救狗,那個陌生人就得死。

Elfprincess wrote:
救狗的同時請人趕快幫忙報警,這樣行不行?...(恕刪)
Arthur0224 wrote:
過失致人受傷是有刑責的沒錯,但是無過失的話就沒刑責了。

父母照顧不當,小孩衝到馬路
致騎士受傷
有沒有過失?
Arthur0224 wrote:
不行,選擇救狗,那個...(恕刪)

那就嗚呼哀哉了……非要二選一的話我會把有感情的那邊放第一
從前從前有一隻笨貓,不小心變成了隨處可見的瞎忙族,而且還是薪水不多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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