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出車禍...前面緊急煞車

qqqaaaqqq wrote:
昨天很衰...我在新...(恕刪)


沒保持安全距離,你撞到前面就是要賠錢,下課!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qqqaaaqqq wrote:
昨天很衰...
在新竹市東門城圓環旁的phs門市前發生了車禍,
我跟在一台bmw 318舊款後面,
他突然緊急煞車,
我就以時速30左右kiss上去,
結果他的保桿破裂,保桿上的飾條也斷光了,
結果害我無緣無故破財4xxxx多元...

整個超無言,
誰會在市區保持安全距離阿!
而且那邊一堆違規停車的汽車,
都佔用一個車道停車,
我們機車當然只好騎到內線阿!

我想這是新竹人都知道的吧?那邊違規停車超嚴重,
明明前面就是警察局,也不來取締...

請問這樣的情況一定都要算我陪嗎?
整個就是無言...
...(恕刪)


你是跟前面相聚幾公尺阿?
時速30還能給他撞上去

再說你怎麼知道對方不當煞車
阿你也出來明說一下..
我更好奇的是~

這兩篇重複的怎麼還沒被合併呀...
幹,分水嶺這個名詞實在太屌了,頭髮中分都沒這麼屌。---不立文字---以心立心---心哥是對的---
老實說....不管是誰看到前面是雙B的車...
直覺上都會保持安全距離的!!
一般你再不保持安全距離也都大概會有1公尺左右吧
時速30公里左右非常慢了!!應該都停的下來才對...
除非你像頭文字D一樣貼在別人保險桿後面跑
不然就是樓主大大根本就是剎車後還有時速30公里...
再不然就是剎車皮磨光了...(這樣不修還敢上路...)
簡單說...騙人還不打草稿...
真是夠了!
qqqaaaqqq wrote:
昨天很衰...我在新...(恕刪)


你應該慶幸不是撞到黑道的

不然不只賠錢而已...



有個問題...

你是騎在汽車車道上嗎???

不然怎會去撞BMW??
其實撞到小黃就死了
還要負擔不能營業的錢
未保持車距
假如又行駛到機車不能騎的內車道
照理還要多開一張罰單
qqqaaaqqq wrote:
昨天很衰...
我...(恕刪)


說真的時速30除非你貼非常近,不然其實很難相信煞不住說,
這次破財就當學上了一課,自己以後在多多注意一下吧。
heavenkings wrote:
你是跟前面相聚幾公尺...(恕刪)


標題可以改了啦

"昨天出車禍 我眼白不當跟車"

哭哭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糟糕..這應該是取暖文吧 ...
怎麼我看到網友的回覆後,愈來愈覺得

看來開版的取暖失敗了...

雖然有白目的可能在行進中突然緊急剎車(有些是發覺走錯路,竟然就硬轉...
但保持安全距離還是基本的...
kuochih0121 wrote:
糟糕..這應該是取暖...(恕刪)

應該是今天出太陽
溫度回升關係
火氣就大點
可以等下波寒流來再po看看
呵呵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