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ceryct wrote:挖~你們連嘴跟腦都分不清楚阿, 佩服佩服你想去報可以的囉, 不過告訴乃論甘你啥事? 那又關你啥事!?GOOGLE法條很厲害!?你要告就快點嘛!!!不要只會在這邊當正義魔人,用你自以為的道德來約束別人
夢心痕 wrote:那又關你啥事!?GO...(恕刪) 你連這都不懂阿, 只好浪費點時間用腦告訴你這是在跟樓主講, 不要被發現, 該刪就刪, 被室友發現就可能被告, 連這都不懂阿聰明的人挖洞給別人跳, 嘴砲的人自己跳進洞
canceryct wrote:你連這都不懂阿, 只好浪費點時間用腦告訴你這是在跟樓主講, 不要被發現, 該刪就刪, 被發現就可能被告, 連這都不懂阿 我也只好浪費時間告訴你『關你屁事』!?既然沒你的事,你也不是她室友,那你來這邊貼法條是怎樣!?是要述說你有GOOGLE的精神,在閒聊板發揚光大是吧!?還可能被告勒等真的告成再來說吧
canceryct wrote:不用腦, 不用嘴, 用?再怎麼說樓主也是01小有名氣的了變成像機車版那樣就不好了~~恩, 不過這不干你的事 你也知道不關我的事耶,那別人吃麵你在旁邊喊燙是喊心酸的喔我知道你要去GOOGLE了,掰掰囉
以前也碰過一位室友,那時6人同租1棟透天厝,不過問題不是網路,而是電費。那棟房子因為沒有個別電表,但我們也在不久發現這位仁兄的用電量之恐怖,在各種軟硬兼施的方法下,他也沒跟我們繼續住了。當拿到下個月的電費帳單時,比前一張少了2600以上的差距………他是怎麼辦到的?我們整棟樓沒裝半台冷氣,他是拿房間開工廠嗎?